为摸清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下同)的运营状况,根据《审计法》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市政府将于2015年5月8日起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的对象
本次审计的对象为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含下属单位)投资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审计调查的内容
1.2013—2014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收支情况。
2.2014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4.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审计调查的重点
1.融资平台公司。审计调查的重点是2014年末和2015年4月末两个时间节点的投融资债务结构(分银行、分投融资类型)和规模,投融资资金的主要投向、用途,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帐外债务(包括:尚未计入项目总成本的尾欠工程款、征(租)用土地形成的债务、已拆迁尚未支付补偿款形成的债务、已拆迁尚未安置形成的债务、其他应付未付费用等形式的债务)、或有负债金额。
2.其他企业。审计调查的重点是近两年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2014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主动与市审计局对接,及时将落实政策的相关文件、制度、办法和任务分解情况以及账册、凭证、报表和电子数据等提供给审计部门,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市审计局要树立绩效审计的理念,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审计工作。工作中既要审查相关资料和数据,也要深入有关政策执行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企业全面了解客观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三)注重整改,强化督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整改,确保落实到位。要坚持揭示问题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四)严守纪律,文明审计。市审计局要把本次审计作为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精心组织安排,依法实施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督查员”的作用。在审计过程中,要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通知所辖各被审计对象于2015年5月8日前做好2014年度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填报相关表格。并将配合审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报市审计局。
联系人:经贸农保科 李洪平
联系电话:82825591 13861127070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