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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5-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5〕4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5-04-30 公开日期 2015-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通知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5〕44号

  为摸清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下同)的运营状况,根据《审计法》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市政府将于2015年5月8日起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的对象

  本次审计的对象为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含下属单位)投资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审计调查的内容

  1.2013—2014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收支情况。

  2.2014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4.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审计调查的重点

  1.融资平台公司。审计调查的重点是2014年末和2015年4月末两个时间节点的投融资债务结构(分银行、分投融资类型)和规模,投融资资金的主要投向、用途,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帐外债务(包括:尚未计入项目总成本的尾欠工程款、征(租)用土地形成的债务、已拆迁尚未支付补偿款形成的债务、已拆迁尚未安置形成的债务、其他应付未付费用等形式的债务)、或有负债金额。

  2.其他企业。审计调查的重点是近两年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2014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主动与市审计局对接,及时将落实政策的相关文件、制度、办法和任务分解情况以及账册、凭证、报表和电子数据等提供给审计部门,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市审计局要树立绩效审计的理念,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审计工作。工作中既要审查相关资料和数据,也要深入有关政策执行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企业全面了解客观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三)注重整改,强化督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整改,确保落实到位。要坚持揭示问题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四)严守纪律,文明审计。市审计局要把本次审计作为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精心组织安排,依法实施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督查员”的作用。在审计过程中,要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通知所辖各被审计对象于2015年5月8日前做好2014年度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填报相关表格。并将配合审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报市审计局。

  联系人:经贸农保科  李洪平

  联系电话:82825591  13861127070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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