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和常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相关部门报送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2014年下半年及全年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二、报送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2月18日前完成网上报送工作。
三、报送形式
各公共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单位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填报,不使用纸质形式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公共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要求,依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填报指南》,逐项逐条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建筑物信息、用能设备信息、车辆信息、能源资源消费信息、节能工作信息和其他节能基础信息”,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和发生变化的,要予以完善和更新。填报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要与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的原始票据数据相对应,确保本单位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真实、准确。
(二)各部门要抓紧指导和督促本部门所辖或所属公共机构,收集汇总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及时组织填报;对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严格把关,确保基础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口径统一,符合实际。
(三)各部门要针对“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后的填报要求,加强应用培训,切实提高本部门及所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水平。
有关培训材料请到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科(3号楼231室)领取。
联系人:钱国华,联系电话:82824017 手机:13806141111,QQ:296137317。
省电信客服:电话:02586269688 手机:018915966622;QQ:2206417632。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