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政发〔2009〕45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民生幸福工程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从2016年1月起,我区老年知青半家户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养老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