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金坛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金坛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
2014年,我市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根据《条例》、《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同时强调信息公开是政府主动顺应形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举措,并从我市实际出发,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主动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我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明确专职领导,配备精干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市、镇、部门三级联动的公开网络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
我市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大,公开范围不断延伸。如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00项,并设立多个板块对办件内容进行全面的公示,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开通智能化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办事等;市财政局10月份完成外网的更新升级,进一步完善了栏目内容分类设置,优化信息查询方式,为使用者提供便利;市卫生局在门户网站公告栏目及时公开“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情况、“医护人员招聘”信息,同时为更具体的解释各项政策;市环保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与局网站公布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已实现与国家、省、常州市空气站网的三级联网。
我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准确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严格遵守保密审查程序,积极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应诉工作。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趋势,为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提供业务指导、案例分析,并牵头进行了综合事项的协调和处理。
(三)加强公开培训,提高公开效率
我市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统计制度、政府网站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培训,逐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应对方式和处理流程,推动各公开义务人转变思想观念,应用法治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不仅为公开权利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有效保证,较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四)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
全市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幅提升。“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制定并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我市根据国务院及省、常州市相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明确了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根据划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内容与关联性,确定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药监局、市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并明确其五项具体责任:一是要分解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二是要细化公开内容;三是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五是要加大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我市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11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迈向“深水区”。一是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市级层面公开了金坛市2013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情况,全年公开《财政审计情况》等信息6条,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组织34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自查自清工作,形成了《金坛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草案)》。三是在公共资源监管、公共服务信息上继续发力,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信息得到常态化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要求,公开了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02条,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3月4日召开金坛市公安局召开民生警务十五项实事暨城东“3·3”故意杀人案件侦破情况新闻发布会,4月1日召开阅读共享 筑梦共圆——第五届“金坛读书月”活动新闻发布会,4月26日召开中国·金坛雀舌茶道会暨省第十六届“陆羽杯”名特茶评比发布会,12月1日召开金坛市召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12月9日召开中盐金坛公司特种盐新闻发布会。
全年,市档案局共接收各部门提供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1154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均按规定进行了答复。
四、收费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
六、存在问题及明年打算
2014年,我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财务、招投标、民生类重点信息较少,个别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比较薄弱;信息公开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我市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各部门的督查力度,增加重点信息考评分值,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信息的公开,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和各类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大对信息发布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三是突出重点,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我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