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教基〔2015〕15号)和《常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常教基〔2015〕12号)精神,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我区按照省、常州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了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2所;确立六镇一区中心园的事业单位性质,新增56个差额拨款编制;落实3所小学附属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0年的1.49%提高到2014年的3.16%。目前,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3所,其中公办24所,民办19所;省优质园26所,常州市优质园14所,省优质园比例由2010年的41%提升至61%;学前三年在园幼儿13198人,入园率达98%以上,形成了公民办并举、共同发展的格局。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全区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幼儿园班额超标现象普遍存在,非法办园仍然存在;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离省定标准差距较大,保障机制亟待完善;城乡和园际差异显著;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缺口大,全区教师持证率偏低,工资待遇偏低,总体素质偏低。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以扩大资源为基础,以健全保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突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创新,克难求进,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运行保障体系健全,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学前教育品质个性特色彰显。
1.扩大资源,优化结构
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 15所,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重点加强镇(街道)以下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省优质园建设。到2020年,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90% 。
2.健全制度,强推保障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相关制度。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确保到2020年,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所有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3.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依托幼儿园和社区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健全幼儿园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机制。
三、主要措施
1.统筹规划,均衡发展
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调整需求,有序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合理规划幼儿园发展数量和区域布局。
重点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强化落实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承担发展农村幼儿园的责任。在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每一所农村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
加快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建设。从2016年秋学期起,试行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到2020年,确保学前教育资源覆盖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90%以上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2.创新机制,协调发展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有效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应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规范办园行为,力争到2020年全面取缔无证幼儿园。
落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加快落实涑渎等六所小学办园的独立法人资格。加快启动理顺行业园归属事项,促进行业办园向教育部门办园转型。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台《金坛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2016年上半年,根据实际认定公布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区财政按公办幼儿园同样的公用经费标准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仍需支付园舍租金的,实行政府限价。
健全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学前教育机构退出机制、学前教育督导制、办园绩效评估公示制、学前教育成本监管和办园年审制。
3.加大投入,保障发展
明确落实政府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预算单列,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等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公办幼儿园的生均财政补助制度,逐步把公办幼儿园核心办园成本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按照《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稳步增长,确保不低于小学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50%。
按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由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奖补办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差额拨款幼儿园和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分别设立普惠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奖补经费,差额拨款幼儿园园舍改造和设备购置奖补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幼儿园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等专项。
区财政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园就读幼儿及孤残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给予入园资助和教育救助。
4.多措并举,提升队伍
严把入口,确保教师持证上岗。幼儿园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核定编制,按标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配备的人员。挖掘潜力,持续增加事业编制教师。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的编制用于招聘幼儿教师,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到2020年,全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到50%。
加强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各类人员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确保2020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以上。加大男幼师招聘和培养力度,到2020年,所有省优质幼儿园都应配备男教师。
保障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公办事业性质幼儿教师按照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强化科研,提高质量
专兼结合,营造城乡科研氛围。建立幼教兼职教研员队伍,开展“片区模式”的教研指导,完善区域性带教网络。落实指南,着力课程游戏化研究,促进幼儿能力、个性的健康和谐发展。创新思维,寻求园所特色发展。积极开展幼儿园主动发展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培育有特色、有活力的园所文化。
6.齐抓共管,完善体系
部门联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以区政府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为业务指导与质量监管、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重点督导,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幼儿教师待遇、安全管理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视导评估,督促镇、区、街道和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属地管理,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实行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氛围,推动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任务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