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中国金坛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坛市卫生局联系。(联系地址:金坛市南门大街49号,邮编:213200,电话:0519-82821601,传真:0519-828216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按时公开2014年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顺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93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数90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42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卫生工作。
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金坛”政务公开栏下设金坛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未有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未公开的医学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卫生行政部门统计的引产数;甲类传染病疫情况及在较大范围(跨地、市、加盟)暴发流行的乙类传染病病例数;卫生部认定的特殊的疾病例数;未经常州市卫生局和常州市卫生局授权机构公布的各类职业病发病人数;职业病的发病人数的综合统计数字;卫生行政部门统计的引产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金坛市卫生局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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