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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4139118/2015-000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5-01-06 公开日期 2015-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司法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1、履行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富有成效

  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我市企业改革、非公经济发展、旧城改造、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律师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步伐,成立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设立“吴存根党员工作室”。加快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体系,努力满足新时期各层次群众和实体的法律需求。为重点工程办理各类案件32件,涉及经济标的800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04件、民事案件780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20家。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事务1145件、非诉讼事务135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16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377件,其中外证1696件,内证2681件。市公证处先后被中共金坛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金坛市委、金坛市妇联授予“十佳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2、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和谐稳定取得显著成绩

  制定出台2014年度大调解工作计划、三无工作计划及相关考核指标,全面部署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省级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工作。对全市优化重组后的115个村居调委会按照“四有”、“四规范”要求组织规范运作。巩固司法所与人民法庭“庭所共建”,推进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所所共建”活动。实现网格化排查与信息化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全市四级网络共设基础网格875个。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共受理物业纠纷89件,调解成功89件,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9件,调解成功19件。派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受理纠纷879件,调解877件,调解成功856件,调解率99.77%,调解成功率97.38%。派驻交通事故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纠纷106件,调解成功106件。全市各级调委会共受理纠纷2989件,调解2987件,调解成功2960件,调解率为99.93%,调解成功率为99.03%,防止群体性上访43次681人,组织排查5788次,排查出各类纠纷隐患1783件,因防控措施到位,这些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处置。制定《金坛市规范化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93家村级调委会100%达标,22家社区调委会达标率达85%。

  3、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明确要求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中必须有1人专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将未成年、恶性犯罪的和请假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管理对象。目前已累计接受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409名,现有在册295名(其中缓刑252名,假释31名,暂予监外执行12名)。办理审前评估案件56件,假释评估案件27件,法院采信率92.77%。探索政企合作模式,经过积极努力和协调,在我市薛埠镇建成集安置、管理、教育和感化等功能于一体的“金坛市阳光服务中心”。全年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率达96%,帮教率99%,安置率97%,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召开推进会议、开展督促检查等举措,不断完善“六五”普法工作机制。开展全市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制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塑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法先锋和守法楷模。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法治示范镇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发挥“法治细胞”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市委宣传部、法治办、法宣办开展“法治惠民”品牌征集活动,目前共申报品牌15个。自办《法润金沙报》,开辟“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活动专栏。筹资10万余元在金坛电视台开设《法在身边》栏目,继续办好广播电台《89关注》栏目中法制宣传专栏。

  5、不断强化服务举措,促进民生幸福实现更大作为

  3月初在市金沙广场召开法律服务现场会,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法润金坛春风行动”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公证处主任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广泛参与。2014年,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84件,比去年同期(543)增长81%,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超过780余万元。其中: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884件,指定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公安指定45件、检察院指定27件、法院指定28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劳动者权益(农民工)纠纷688件,人身损害赔偿34件,抚养、赡养纠纷27件,土地承包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25件。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83人,强制医疗1人,聋哑盲1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4人。

  6、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事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加强党性党纪教育,配合审计、财政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做好“互帮共建”监狱民警对接工作,增进监狱挂职干警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交流合作。推荐优秀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到省厅挂职锻炼,建立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挂职锻炼、科室轮岗、参观学习机制, 建立律师、公证员异地实习、青年律师培养机制,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二、成绩亮点和主要工作举措

  工作亮点一:年初,我局“村居法律援助服务联络点全覆盖”工程被纳入2014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目前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站点辐射网络初步形成,已实现全市115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具体工作举措:为强化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推出了“四个到位”:一是制度建设到位。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宜。同时出台《金坛市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了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的范围、职责和具体要求,确保了联络点建设制度化。二是定员定职到位。制定《金坛市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名册》,在村居联络点确定一名村委干部兼职联络员,明确一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挂靠联络点作为联络员。以专业人员指导兼职人员,以兼职人员带动专业人员,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律,又了解社情民意的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平常日常工作由村兼职联络员负责,挂靠联络员每月至少2次到联络点开展上门服务,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联络员建设常态化。三是工作场所到位。按照《金坛市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则》要求,我们将联络点设在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设置席位卡、公示牌、法律援助常识宣传资料投放栏。将联络员的相关信息,职责,法律援助服务相关事项及办事程序在大厅醒目处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联络点建设规范化。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我市建立了联络点工作经费保障协调机制,由村居社区每年给予联络点必要的经费支持,解决了联络点日常运行费用和人员工作补贴等问题,使联络员能安心履行好工作职责。

  工作亮点二: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具体工作举措:一是信息公开,公示注册机构和人员名单。加大通过年检注册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名单的公开力度,分别在法院、局机关、各法律服务机构等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该市司法行政网、地方论坛等网络媒介上开始法律服务专栏予以信息公示。二是严查严处,全市通报违纪案件。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案卷、公开投诉信箱电话等方式,加大对案件办理的反查监督工作。对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投诉案件,由分管领导领头督查处理。今年以来,该市已受理法律服务投诉案件10件,并对2名涉嫌违纪法律人员作出进一步调查,如果调查情况属实,将对违纪法律服务人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三是细分职责,全流程做好规范整治。8月中旬,联合公检法、工商部门,出台并下发《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司法行政严把执业准入关、法院严把审查代理关、检察院严把执法督查关、公安严把违法侦查关、工商部门严把经营检查关”,建立联席机制,确保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运行做到全流程规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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