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卫计委相关工作要求,常州市护理学会于7月上旬组织了《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护理书写培训,我局于8月份就《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和常州市护理书写培训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组织医学会护理学术小组成员进行了讨论,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补充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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