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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2014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情况通报
索引号 33899166-5/2015-0000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5〕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5-01-26 公开日期 2015-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2014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情况通报
 
金坛市2014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情况通报
坛卫〔2015〕8号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常州市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25日—11月27日对全市10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依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采用听汇报、查看资料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营养与膳食管理、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与防病、安全保护和良好习惯及体格锻炼7个方面进行评估。

  通过对10家幼儿园的检查评估,实验幼儿园、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幼儿园、经贸局幼儿园、华城实验幼儿园、直溪镇中心幼儿园、薛埠镇中心幼儿园、金坛市开发区河头幼儿园、朱林镇西岗幼儿园达到示范类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金城镇白龙荡幼儿园达到合格类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尧塘镇东榭幼儿园未达到合格类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为不合格幼儿园。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按照《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各幼儿园严格落实卫生保健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培训,认真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加强膳食管理,营养基本符合儿童生长需要

  各幼儿园重视食品卫生工作,管理规范,炊事人员健康证明齐全。大部分幼儿园厨房各功能间布局较为合理、设施齐全。幼儿膳食有专人负责,能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评价分析;师生伙食分开,每月向家长公布膳食费用。

  (三)规范健康管理及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传染病的流行

  大部分幼儿园能按照《标准》开展晨检、入园体检、定期健康检查,保教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人表相符,体检资料详实、规范。多数幼儿园能按照要求配备消毒设施并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消毒器械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醒目。

  (四)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保健意识

  多数幼儿园重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版报、橱窗、家长会、培训、家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及安全知识。实验幼儿园还邀请市妇幼保健所儿保医生,针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保育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大大提高了保育员的保健意识和保育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保健老师配备不足,影响保健工作正常开展

  此次检查的托幼机构中,部分托幼机构保健老师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膳食营养制度执行不力,食物用量与食谱不符

  部分托幼机构食堂的配餐间布局不够合理,未对照《标准》配备固定的消毒设备,保健老师制订的带量食谱,品种单调,搭配不合理,且营养计算不符合营养学要求,蛋白质、热量、脂肪三大产热物质供给不足或过剩,且无整改措施。

  (三)卫生消毒制度执行不严,健康管理工作有待规范

  部分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执行较差,一是班级紫外线消毒灯数量配备不足,没有按照房屋面积配置,或照度不合格,超出有效期使用,无法达到消毒效果;二是紫外线消毒灯悬挂位置不合理,达不到消毒目的;三是常用消毒液的配制浓度不符合要求,配制时没有严格按照消毒液配制方法执行;四是消毒记录不够完整。有些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执行不规范,仍存在工作人员先上岗或儿童先入园后体检现象。个别幼儿园甚至未开展儿童入园体检及定期健康检查。

  (四)对儿童营养疾病管理不规范,保健老师业务、管理水平亟待加强

  普遍存在对儿童营养疾病管理不规范,肥胖儿、营养不良筛选不正确,缺乏针对性的护理措施,指导内容不全面。有些托幼机构存在相关资料登记不完整、空项漏项多,各种资料收集、汇总、统计不齐全,归档不规范等现象,保健老师业务、管理水平亟待加强。

  (五)健康教育工作内涵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托幼机构没有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虽有宣传栏但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季节变化适时更换健康教育内容。许多幼儿园平时做了大量的卫生保健宣传工作,但资料收集不及时,未留存图片资料,以致档案资料不完整。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指导、监管及培训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所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的疾病预防控制、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与乡镇卫生院的联系,取得配合,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执行力,规范档案管理

  卫生保健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各项制度,合理安排在园儿童的生活、体格锻炼,加强巡视,做好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保证儿童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加强膳食管理,注意营养均衡和饮食卫生;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与消毒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保障在园儿童健康、安全;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和管理;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对保教人员和家长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加强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儿童安全及良好习惯培养等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规范各类卫生保健台账的填写,完善卫生保健常规工作的执行记录及档案化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的水平。

  对此次评审不合格的托幼机构,限期整改3个月后市级重新评审。请各托幼机构要针对此次通报中提及的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  

  金坛市卫生局  金坛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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