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工作,更好地总结推广治理企业欠薪工作取得的有效方法和经验成果,不断促进和提高我区预防和处置劳动关系领域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和水平。现对我区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置的十大群体性欠薪事件进行通报,望各镇、街道对今年特别是年底的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工作,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工作机制,把握维权维稳关系,狠抓源头有效治理,强化企业欠薪预警监测,及时消除和处理好企业欠薪问题及劳动关系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本次通报的十件欠薪案件,均得以成功处置。既体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互相协作与配合,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更体现了各镇、街道的主体作用的重要性。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1日
2014年度全区处置的十大群体性欠薪事件情况
一、金坛市宏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朱林镇 法定代表人:陈扣兵)
该单位因经营困难,2013年7月份停产,拖欠50余名职工2013年3月——8月份工资共计61万元。职工多次向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所及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我局于2013年9月立案处理,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和镇劳动保障所及司法所协调处理,该单位4名股东作出书面承诺,约定拖欠工资由股东平均分摊出资解决。期间,我局还协调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向相关股东进行了法律责任的约谈。2014年1月17日,1月24日该单位股东将61万元交由镇司法所、劳动所向职工予以代为发放。
二、金坛橙子快捷酒店装潢工程(金城镇 承包人:秦军)
2014年1月25日,南通通州区秦军承包金坛橙子快捷酒店装潢工程(私刻公章伪造南京某公司装潢公司资质),以承包亏损为由,无力支付40余名木工、水电工、油漆工等农民工工资80万元,农民工们将其围堵在工地现场,打出横幅,并在山水网上进行报道。劳动监察大队与华城派出所等部门立即介入处置。当日,秦军被一直控制在华城所。27日经协商一致,由秦军筹集40万元资金先行支付部分人员工资,剩余工资由其与相关班组进行协商回南通老家自行解决。
三、金坛市博天鞋业有限公司(直溪镇 法定代表人:蔡荣轩)
2014年4月8日,该单位经营困难停产歇业,拖欠全厂207名职工2013年全年的50%工资(单位出具以储蓄形式的收款收据)和2014年1—3月份工资,合计235万元,职工上访到当地政府及劳动部门。区信访、人社、公安、直溪政府及时介入处理,多次召开联席会议。4月10日,我局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申请法院对其资产设备材料成品等进行查封保全。经与职工代表多次协调,决定分三次(5月9日、9月底、12月底)对所拖欠工资进行兑付,资金由单位3名主要股东承担。截至12月底该案件基本结案。
四、金坛市贝克服饰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岳 欠薪逃逸)
6月6日上午,该单位职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周岳失去联系,单位大门紧闭,周岳及其在公司上班主要亲戚也不见,拖欠92名职工2014年4—6月5日期间工资计489147元。我局立即依照相关程序全力进行处置。通过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6月16日,周岳出面处理拖欠工资事宜,公安部门当即进行强制措施,并依法实行拘留,检察院立案。周被羁押期间,我局与信访、开发区多次到看守所与周进行就单位资产设备变现、加工货款等事宜取得协商,最终共计筹集资金56.3万元,经与全体职工协商同意按96%一次性发放,7月18日,组织职工集中进行了兑付。
五、金坛市永嘉服装厂 (直溪镇 经营人:秦灯保 )
7月7日,直溪镇劳动所反映,位于直溪建昌集镇的该单位因经营困难准备关闭歇业,拖欠全厂30名职工2014年5月、6月份工资计19万元。经劳动监察大队与当地政府全力协助经营人处置,最终将该单位所有资产设备进行转让,共计15万元,当天晚上对全体职工一次性支付,剩余工资由秦灯保出具欠条,承诺在2014年年底结清。
六、江苏洲际石化有限公司(金城镇 负责人:杨旭初 )
2014年3月份,经职工投诉,反映该单位自2013年10月份起一直拖欠职工工资,负责人长期在外不归,经我局监察员协调均无果。在处理期间,曾经发生个别职工为讨要工资爬上单位办公楼顶的事件,网络也有报道。4月份,大队正式立案。下发《限期工作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单位计拖欠42名职工2013年10月——2014年2月工资717442元。经对查封的油罐进行变卖,8月22日进行集中兑付。
七、金坛市萌鑫服饰厂(金城镇 经营人:朱培贵)
10月22日,该单位负责人主动到我局,反映企业经营困难,即将关门,请求我局协助解决职工工资支付问题。劳动监察大队、金城镇政府立即介入处理。10月23日,信访召集法院、民生银行、房管处等部门进行协调。24日,劳动监察大队申请法院查封保全经营人的居住房屋。通过变卖机器设备、经营人亲属筹集资金,共计10.3万元。10月27日,该单位在与职工协商一致情况下按照40%发放,职工出具书面承诺放弃剩余工资不再追偿。28日,查封保全裁定解除。
八、常州市科华化纤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爱平)
11月17日,7名职工来我局反映,该单位自8月份停产歇业,拖欠14名职工2014年1—8月工资11万元,经营人因经济债务纠纷一直在外无法联系。我局立案调查,11月19日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到了负责人,并单独进行约谈,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书,分两次(11月底、12月底)将款项交由劳动监察大队支付。该案已经结案。
九、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 负责人:季广峰)
2014年8月份该单位处于停产状况,9月底及10月8日,部分职工集中多次上访人社、信访等部门,反映公司拖欠全体职工2014年6月至今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我局立案处理,经信访召集人社、开发区等部门协调。劳动监察大队多次上门协调督促。2014年12月26日,该单位对拖欠300余名职工(其中参加社保298名)工资、休息期间生活费428万元予以兑付,同时补交社保费180万元(包括滞纳金)。
十、金坛同盛大酒店 (开发区 经营人:杨小锁)
11月24日,该单位职工来我局投诉,该单位经营人失去联系,拖欠全体职工37人2014年10月—11月工资253000元。我局立案调查。11月25日,信访召集人社、公安、环保等部门进行协调。我局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申请法院对酒店设备资产进行查封保全。2014年12月1日,通过联系我局单独在信访局约谈经营人,杨同意将酒店转让,所得款项交由相关部门优先支付职工工资。2015年1月12日,信访召集国控公司、环保、人社等部门就转让事宜进行沟通, 2015年2月4日,转让后经营人将253000元交由劳动监察大队集中向全体职工进行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