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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118/2015-0001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5〕11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5-04-23 公开日期 2015-10-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金坛市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坛司发〔2015〕11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民主开放的人事工作新机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金坛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和《金坛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在局机关实行中层干部岗位竞争,努力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务实、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四是坚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职位

  法制宣传科科长1名、基层工作科科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基层工作科副科长1名、法律援助管理科副科长1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实绩比较突出。

  3、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原则,严格自律,作风正派,能正确行使权利。

  5、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竞争中层正职需具有公务员身份、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竞争中层副职需具有公务员身份、三年以上工龄。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凡年满50周岁的不再参与竞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      时间安排

  自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至2015年5月20日前结束。

  (二)      方法步骤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1、制定方案。根据局机关干部现状,研究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公布职位。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符合竞争条件者需填写《市司法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推荐)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公开演讲。由竞争上岗者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6、民主测评。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竞争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意见。

  7、领导班子研究。局领导班子根据竞争上岗者成绩表现及考察平时德才表现情况,讨论确定竞争职位人选。

  8、公示任命。将竞争上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9、聘任手续。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为3年。

  四、组织领导

  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局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与、踊跃报名。局机关全体同志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竞争上岗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我局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附:市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推荐)表

  主题词:司法行政 干部   竞争上岗 方案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政法委、常州市司法局                                   

 

  2015年4月23日

 金坛市司法局                

附件: 市司法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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