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使用单位应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必须对特种设备依法申报检验)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维修保养及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和救援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填写每日运行维保记录,检查设备安全附件和相关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张贴悬挂操作规程,对吊运大型重物起重机械配置指挥员。按时向检验机构申报检验,严禁使用未经安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应落实安全责任和检验责任。气瓶充装单位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建立送检气瓶台账和报废气瓶台账,按要求进行充装前后检查,严禁充装报废瓶、过期瓶,积极推进充装作业标准化管理。气瓶检验单位要严格按规范标准开展气瓶检验,建立完整的检验台账和检验原始记录,逐只出具检验报告,实行气瓶检验责任备案制度。
三、商场、宾馆、酒店、浴室、游乐园、客运索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特种设备,运营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例行检查。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救援联系方式应悬挂张贴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确保设备安全附件和相关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四、时下正值冬季,元旦、春节将至,两会召开,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按照坛安委办[2014]14号文件要求,要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即防止在节假日及夜间重大事故发生,要注意做好特种设备开停车、维护保养、检查等安全工作。露天门式起重机停用时要使用夹轨器、锚链装置防止溜轨,其它机电类设备停用期间应切断电源和采取防止随意使用的装置。锅炉、有关压力容器停用前要妥善排尽器内介质,开车前要制定安全可行的方案,开车时要对压力管道暖管,防止管道崩裂。
近期,我局将组织人员随机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单位(企业)应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切实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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