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重点针对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米面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核查企业的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包括年度合格供方名单是否制定,向供方索证、索票是否有效全面;采购原辅材料时是否及时详细登记;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是否与登记情况一致。核查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包括食品添加剂是否登记备案并登记使用记录;食品加工工艺和配方的是否合理,避免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检查,是否登记控制记录。核查企业的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包括检验场所、设备的清洁情况,检查试剂的有效性;出厂检验是否及时有效开展,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是否建档保存。 重点检查企业的环境、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人员的卫生防护检查,确保持续满足正常生产条件,检查生产流程、工序的合理性,避免交叉污染以及是否存在“两超一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局领导带队,金坛食控中心积极配合,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 四、检查要求 各组在检查中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有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局党组、市食安委汇报,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 五、检查时间 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附件:元旦、春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分组计划表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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