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做好我市“五一”及“端午”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节日期间,气温回升快,人群流动广,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时段。开发区、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并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同时,各单位要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措施衔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有力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
开发区、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提前介入,抓住食品安全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患于未然,全面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酒类、饮料、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肉制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加强对旅游景点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供应网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对质量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及时纠正、制止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食品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在节日期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要密切关注舆情,强化正面宣传,妥善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及恶意炒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和氛围,增强公众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信心。
四、完善预案,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 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工作衔接和通讯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值班人员要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提前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
金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