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中纪委、省(市)纪委、省(市)局和金坛市纪委相关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大力践行“科学监管,执政为民”的理念,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应加快发展主基调,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改革创新;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四风”;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综合治理,注重预防为先,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和廉政风险排查预警,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机关美誉度,为实现“食药监管及干部队伍双安全”和促进金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纪政纪,强化执纪监督,服务中心大局
1、严明党纪政纪。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人事纪律和行政工作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利用党员干部春冬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组织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纪党规,开展警示教育,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自觉执行。
2、加强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局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安排和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对各科室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机构改革,理清行政审批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整合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明察暗访和常规巡查,健全查访机制,落实监察责任,加强执纪回访,坚决杜绝“懒散推诿”、违规用权、损人利已等问题,确保行业风清气正,健康有序。
二、加强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凝聚反腐合力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化九责两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进反腐倡廉“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责任状,人人签订“加强作风建设承诺书”,做到层层有压力,个个有动力。
5、健全完善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等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制度既科学配套,又简便易行,真正做到用制度去规范权力运行,不使制度沦为空中楼阁。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任前谈话、届中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凝聚集体智慧和力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评机制,按照《金坛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定期向市纪委和相关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相关事项日常统计上报工作,不误时误事。
6、加强行政效能机制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机制建设,创新推进工作责任零推脱、食药安全零隐患、违法行为零容忍等效能优化机制,着力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效能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考勤,采用“三定三不定”方式(即:定次检查、定期公布、定期讲评,不定位巡查、不定人突查、不定时督查),坚决纠正工作怠慢、效率低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畅通行政诉求渠道,强化投诉事项的督查督办,努力做到件件有查实,事事有着落。
三、从严问责追究,规范职权行使,促进公平公正
7、聚集突出问题从严惩戒。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关于重典治乱的精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事项、“三公”经费管理、人事录用等工作的监督,严密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反映、机关形象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热点敏感问题,对公职人员和职权行使中出现的屡教屡犯、明目张胆蓄意违规违纪或公然违反党的群众路线的个人,经查证属实后,一律依纪依规从重从速严加惩处,努力彰显惩治的威慑力和纪律的严肃性。
8、加强对案件执法的监督。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业务科室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向局纪检组监察室通报制度、重大案件审理集体研究制度。协助政策法规科开展案卷检查,强化对稽查执法处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及认证检查中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权力规范阳光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公信度。
9、以公开促公平公正。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评议,不足之处,限期改正;每年召开一次向人大、政协领导汇报座谈会;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政风热线,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及时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和媒体通报会,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促进公平公正。
四、深化作风建设,祛除痼疾顽症,务求取得实效
10、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反“四风”的重点,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树清风,主动转作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从严落实,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社会风气。结合“三解三促”、“一进三促”和“三服务三促进”,加强与药械企业和帮扶对象的对接,大力开展以“走基层、贴民心、解难事”为主要内容的组团式服务提升活动,不断拓宽服务内涵,深化服务举措,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11、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把纠风治乱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扎实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以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作为纠风治乱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变相收受好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扬和巩固廉洁办案的好传统好做法,努力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和机关美誉度。
五、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队伍安全
12、有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明道立德”廉政文化品牌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机关廉政文化宣传。在形式和内容上,结合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十个一”:召开一次反腐败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一次“扬正气、励斗志”先进典型教育活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廉政小常识知识测试,印发一本廉政工作手册,开展一次“与民话廉、清风药监”互动座谈,选树一批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宣扬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廉政文化软实力,努力传承和凝聚“廉荣贪耻、清风正气”的药监正能量。
13、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坚决遏制腐败。一是从抓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入手,结合轮岗交流、人员变动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举措,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舆情监察,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始终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抓早抓小,持之以恒,尽早把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罪加一等、从严纠治,对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要给予足够的施展空间,努力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建立纪检干预制度。纪检组要对重大事项中可能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及早研判,及时介入干预,积极协助局党组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必要时可商请上级纪检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干预,努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14、强化信访工作,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坚持领导接待日和基层联系点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全方位采集信访信息,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2013—2016工作绩效管理意见》的执行落实,结合实际,认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调研,科学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加强信访信息共享和协作,积极配合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查处信访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明信访纪律,严格信访责任,严肃工作流程。
六、加强自身建设,勇于探索革新,树立良好形象
15、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职能转变。顺应中央深化改革形势,按照本系统机构改革上下一致的原则,突出纪检监察功能,配强专业纪检监察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牢,效率高,全覆盖。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主责、突出主业、建强组织。要围绕发挥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职能作用,稳妥地退出不适合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工作,腾出主要精力抓好执纪办案工作。
16、加强能力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广泛采取学习交流、任职培训、岗位实践、示范观摩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优化业务流程,公开办事项目,健全岗位责任体系,促进各项工作提质提效。要加强工作研究和成果推广,适时开展对机构改革前后廉政风险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摸清廉政底数,逐步完善和推进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不断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觉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纪检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树立纪检干部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群众信赖、有所作为的良好形象。
中共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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