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和分工如下:
主任委员:李晶阳
副主任委员:于炳忠
委 员:吕建民 吴明华 崔远征 曹 阳 孔祥春
华惠莲 靳 玲
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案件审理日常工作,吕建民兼任案审办主任。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