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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4-0000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食药监稽〔2014〕2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4-02-11 公开日期 2014-0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坛食药监稽〔2014〕2号

  为贯彻落实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常州市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商秩[2014]0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自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在全市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电视购物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遏制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多发势头,净化电视购物市场环境,引导电视购物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谭明罗

  副组长:马迎俊、王伟政

  成 员:陈春梅、秦伟、谈鸣凤、戴洋、王燕敏

  三、整治内容

  (一)加大电视购物领域产品市场巡查力度。 药械综合监管科、保化科要加大市场巡查,对电视购物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等要加强监管,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违法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监测,对违法广告要及时整理移交和上报,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产品可报省局采取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要强化网络环节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监管,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的购物广告。

  (二)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器械,宣传治疗功效的产品;打击一批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做虚假宣传的产品;打击一批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未经本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违法广告产品。依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虚假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四、基本步骤

  全市专项整治总体划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4年2月15日前)

  建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职责、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

  (二)整治规范阶段(2014年2月下旬至6月中旬)

  对本地区开展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的电视购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顿规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发展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6月下旬)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迎接市级督查验收。

  五、材料报送

  2014年3月至7月的每月1日前,将我市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产品电视购物的调查情况、广告监测情况、整治情况上报办公室。

                       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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