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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29X/2014-000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直溪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直政发〔2014〕46号 发布机构 直溪镇
生成日期 2014-05-29 公开日期 2014-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直政发〔2014〕46号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2014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镇安委会统一领导,镇安委办牵头负责,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深入企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 6月16日参加在金沙广场举办现场安全咨询活动,围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主题联合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和服务,与广大市民互动交流。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健康宣传活动。镇安委办将组织巡回播放《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安全题材影视宣教片,对广大企业职工和群众进行安全教育。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按照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的要求,参与竞赛,强化职业健康认知能力。组织企业一线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现场知识竞赛。

  (六)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比赛。6月下旬,组织开展“安全与幸福相伴”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镇将组织选手参加,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诠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性。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危化、建筑、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打击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建设行为。期间,由镇领导带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镇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内容。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镇各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6月6日和7月3日前报镇安委办。

  联系人:史擎虹,电话:82441489,电子邮箱:510944636qq.com。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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