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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直溪镇2014年度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29X/2014-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直溪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直委发〔2014〕19号 发布机构 直溪镇
生成日期 2014-03-08 公开日期 2014-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直溪镇2014年度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直溪镇2014年度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直委发〔2014〕19号

  为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2014年农村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镇管干部、驻村领导、驻村部门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考核

  基本考核按条线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党群工作(30分),由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会、团委、妇联制定细则进行考核;二是行政管理工作(120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细则进行考核;三是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50分),由司法、派出所、综治和信访制定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镇农经站汇总。基本考核可根据工作特殊情况附加20%。

  (二)附加考核

  1、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增加村(社区)集体收入,每争取5万元(包括现金、项目资金),加2分。

  2、承担省、常州市、金坛市、镇现场会现场的,分别加4、3、2、1分。

  3、被国家、省、常州市、金坛市及部门表彰的,分别加10、8、5、3、1分(条线部门等同下一级政府档次)。

  4、创成江苏省生态村,完成村庄整治“五化一提升”工作,完成村庄整治省提标工程,完成“美丽乡村”(四美一特)创建,完成“四有一责”示范村创建的,分别加6分。

  5、年度重点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如:拆迁安置、集镇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等。年底由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适当加分。

  附加考核由农经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考核,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分值直接计入总分。

  考核记分必须实事求是,体现工作好差,不允许出现千篇一律的考核分数,否则,镇考核领导小组不予接受,并报党委、政府重新安排考核。

  三、报酬构成

  村干部的全年报酬由基本工资、综合补贴、考核奖金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村书记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副书记、社长、村会计每月1400元;副社长、妇女主任每月1300元;一般干部每月1200元。

  (二)综合补贴

  村书记每月补贴280元;副书记、社长、村会计每月250元;副社长、妇女主任每月220元;一般干部每月200元。

  (三)考核奖金及享受标准

  奖金根据各村考核分值、单位金额、岗位系数、条线考核系数综合确定。岗位系数:村书记为1.4,副书记、社长、会计为1.2,副社长、妇女主任为1.1,其他村干部为1.0;条线考核系数:按条线细则考核排名1---5名为1.1,排名6--10名为1,排名11--14名为0.9。条线系数按各村村干部分工所对应,一名村干部分管几个条线的,则取几个条线的平均值(计算方法:村考核分值×单位金额×岗位系数×条线考核系数)。

  (四)其他村干部报酬标准

  2013年行政村区域优化后不任职的在岗村干部享受优化前同类在职人员待遇;村用大学生村官年终奖金按组织部规定执行。

  (五)驻村领导及部门考核奖,由党委、政府依据所驻村对应考核得分确定。

  (六)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年终考核工作的真实有效,镇党委成立农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韩巧生

  副组长:谭炳泉

  组 员:李 玮 马徐丽 刘 诚 顾 旭 曹须海 耿中华

  徐明康 储玮清 曹金霞 吴光明 王治中 倪泉海

  黄小龙 周国瑾 魏 康 张智群 沈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曹须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口径的解释和材料收集、汇总等。

  附:基本(条线)考核细则

  一、纪检工作

  (一)细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三化九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村干部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10分)

  (二)巩固完善立体便捷、运转顺畅的信访举报通道,积极处理来信来访,按期优质办结信访件,及时向镇纪委报送信访信息,无越级到金坛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集访事件。(20分)

  (三)协助上级纪委立案查处党员违纪,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15分)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规范整齐。(15分)

  (五)按照“五化”要求做到党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党务工作。(10分)

  (六)切实抓好村级“三资”管理,及时更新“三资”信息,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10分)

  (七)以推进村(社区)惩防体系信息化建设为方向,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推进“村居廉线”规范化建设,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10分)

  (八)认真开展村级“勤廉指数”双向测评工作,并根据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序进度加以落实。(10分)

  二、组织工作

  (一)按照统一部署,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引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20分)

  (二)做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省、常州市考核迎检工作,汀湘、天湖2个村确保建成示范村,带动其它10个村建成达标村。(15分)

  (三)支部必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集中活动不少于10次,村党总支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党员参加率不低于85%,每少一次分别相应扣分(以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为准)。(10分)

  (四)注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农村后备干部配备必须常年保持在3名以上,提供名册备查,集镇、企业支部重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认真做好人才工作。(5分)

  (五)围绕“五好”目标,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定期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集镇单位要按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职工、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10分)

  (六)切实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齐全,重点在妇女和35周岁以下、农牧渔民中发展党员,党费按规定比例按季度上交镇党委办公室。(10分)

  (七)强化党员目标管理,实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集镇、企业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开展体现本单位特色的活动。(10分)

  (八)增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服务功能,打造“五个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设施的作用,全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4次(以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为准)。(5分)

  (九)完善流动党员的管理,对流动党员进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管理”,定期与外出党员联系沟通,并建立完善基础台账。(10分)

  (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着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慰问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5分)

  三、宣传统战工作

  (一)基层宣传统战工作组织健全,台账资料完整,每年研究宣传统战工作不少于2次。(15分)

  (二)围绕经济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配合好上级新闻单位做好宣传、统战报道工作,全年提供上报宣传、统战信息4条。(10分)

  (三)积极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10分)

  (四)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并每月上报一名“金坛好人”,组织健全,资料完整。(10分)

  (五)认真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未完成任务80%不得分,80%以上按比例得分。(15分)

  (六)落实好少数民族的管理及扶贫工作。(10分) 

  (七)单位区域内宗教场所建设规范并依法管理。(10分)

  (八)为本区域内非公有经济人士积极提供服务工作,并参与光彩事业。(10分)

  (九)重视文体工作,文体工作有专兼职人员,网络健全,台账资料完整,建设特色文体团体。(10分)  

  (十)加分项目,宣传、统战工作获得上级表彰、列项的,国家级、省级、常州级、金坛级分加20分、15分、10分、5分。

  四、工会工作

  (一)村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建立村工会联合会,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各委员会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到位,按时换届(平时如有缺额的各班子成员要及时补齐)。(20分)

  (二)各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主席、主任和委员各自职责明确。(20分)

  (三)所辖企业按不同形式组建工会,职工(各种用工形式、多样用工期限的务工人员)入会率达到85%以上。(15分)

  (四)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协助各级党政和企业行政做好对困难职工生活或子女入学的帮扶救助“送温暖”工作。(15分)

  (五)独立基层工会财务单独建帐,经费使用制度健全,执行规范。(15分)

  (六)协助和督促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培训。(15分)

  五、团委工作

  (一)根据团委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出团总支(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15分)

  (二)抓好团总支(支部)的自身建设,做好委员的分工,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10分) 

  (三)围绕经济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配合好上级单位做好团工作报道。(10分)

  (四)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组织健全,资料完整。(10分)

  (五)积极开展基层团干、团员的教育、培训工作。(10分)

  (六)深入基层,听取团员青年意见,改进工作,对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解决。(10分)

  (七)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10分)

  (八)认真做好团报团刊征订工作,未完成任务80%不得分,80%以上按比例得分。(15分)

  (九)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10分)

  (十)加分项目,团工作获得上级表彰、列项的,国家级、省级、常州级、金坛级分加20分、15分、10分、5分。

  六、妇联工作

  (一)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每村每年不少于二篇。(10分)

  (二)完成镇妇联下达的《莫愁》、《江苏妇运》等征订发行任务。(15分)

  (三)完成常州、金坛两级基层组织和“妇女儿童之家”示范创建任务,并提档升级,并建好、管好、用好这一阵地。(15分)

  (四)完成上级下达的妇联干部培训任务,并结合各村实际,对妇女联村干部实施普训。(5分) 

  (五)确保女性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在村“两委”的100%的指标不降低。(10分)

  (六)推动村妇女创业就业,新培育能带动20人以上的巾帼创业基地。(10分)

  (七)深化拓展妇女议事制度,开展常态化议事活动,积极争取村委支持,推动妇女关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5分) 

  (八)积极配合镇妇联开展各项活动,不缺席、不请假。(20分)

  (九)认真做好信访接处、登记、录入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并及时上报结案情况。(10分) 

  (十)加分项目:承担国家、省、常州、金坛市级现场会等活动或其它创新工作的可适当加分,分加20分、15分、10分、5分。

  七、工业经济、新农保、环保工作

  (一)安全生产(50分)

  1、组织健全、安全台账完善。(10分)

  2、安全检查(20分):被市安监局或镇安委会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倒扣10分;达优秀的另加10分。

  3、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搞好安全宣传。(10分)

  4、凡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重大火灾事故的,安全生产考核分全扣。

  5、凡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集访的,除在原级别上降一级以外,另扣5分。

  6、食品安全(10分):凡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扣10分。

  (二)环境保护(30分)

  1、秸秆禁烧工作(15分):每发现一起秸秆焚烧的扣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的不得分。

  2、信访(15分):因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上访或集访的每起扣5分。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其企业所在村的企业纳入村考核。

  (三)社会保障(20分)

  1、居民养老保险(10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5分):应保尽保,缴费率达95%的,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直至扣完;当年新增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得满分。(5分)

  2、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5分):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每村30人,每减1人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农业劳动力转移任务,每村20人,每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3、创业培训(5分):每村3人,每少1人扣2分,直至扣完。完成扶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任务,每村10人,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八、农业、农机工作

  (一)基础工作(45分)

  1、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数据材料、信息,按时参加会议者得10分,凡迟到一次或晚报材料一次或考核不合格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2、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率达90%、全年粮食总产和单产完成下达指标、按要求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工作,及时发放、张贴技术资料,病虫草害危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得5分。

  3、水稻高产创建整村推进高产创建机插率达90%以上(其他村机插率达70%以上),公路沿线各村机插率达100%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0%以上得15分。

  4、各村积极配合做好持证上岗农民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年完成下达任务得10分。

  5、各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名,积极配合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服站)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5分。

  (二)渔业生产(25分)

  1、各村按时按量完成渔业资源保护费上交任务得10分,未完成不得分。

  2、及时配合调处水域污染事件或渔业纠纷得10分。

  3、各村围绕高效渔业建设新增一个50亩以上的养殖基地或规模大户并安装微孔增氧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三)农业机械化(30分)

  1、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并协助农服站完成村级农机监理任务得10分(运输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100%、农机具检查率达100%),增减按同比例相应扣分,发生重大事故不得分。

  2、农机具购置率完成镇下达任务为基本分,每增减1台套按比例加减分,基本分为10分。

  3、新购大、中型农业机械1台(含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或乘坐式插秧机)或组建一个“四有农机服务组织”得10分。

  (四)附加考核:20分

  1、新购烘干机1台或新建机库500平方米以上得10分。

  2、示范方:年内积极配合镇政府完成水稻、小麦高产创任务或创建一个丰产方(种植业、养殖业)经上级认可的加10分。

  九、农村、农经工作

  (一)专业承包规范工作(10分)

  全面推行专业承包项目招标承包,招标承包达95%得3分,每增减1%相应加扣0.5分;组织专业承包合同签订情况普查,建立登记台账得5分,否则视情况扣分;健全合同档案,归档规范及时得2分,凡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文本进档不全,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每项扣0.5分。

  (二)土地流转管理工作(25分)

  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基本情况调查上报调查资料得5分,否则不得分。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规范工作,新发生土地流转行为,双方书面合同(市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订率达100%得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完成镇下达的新增流转农村承包土地面积任务得1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扣0.1分。完成土地承包流转信息化管理的村加5分。

  (三)农民负担监管及家庭农场工作(5分)

  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到位,按要求填写和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入户率达100%,无违反政策收费和涉农负担事件得2分,发生一例不得分,按要求做好家庭农场收支日记账和相关报表及分析材料等上报工作的村得3分。

  (四)报表工作(10分)

  按时完成各类报表上报工作,迟报、少报、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五)组级财务(10分)

  加强组级财务的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的组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账要求建账。管理规范的得10分,不建账的不得分,财务管理混乱的有1例扣1分,扣完为止。

  (六)按规定领用农经站专用票据并及时结报,所有款项一律交农经站代管,不坐支得10分;如出现坐支和有一例资金不交农经站代管的扣1分,每发现一例使用非规定票据的村扣1分。

  (七)村会计定期(每季度末的当月25日前)结账,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符合财务规定;按期进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活动的得15分,逾期不结账,不进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活动的每次扣5分。

  (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更新、处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信息得10分,“三资”监管平台信息上传不全,每发现一起扣1分,预警信息不及时处理(时限15天)发现一起扣1分。

  (九)村各类工程合同必须报镇农经站备案,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得5分。如有一例合同未报镇农经站或村未按合同条款付款的扣1分,扣完为止。

  (十)附加考核

  每成立1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加10分,每成立1家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加10分。

  大力发展农地、社区、富民、劳务等其他新型合作组织,村级新增1家新型专业组织加10分。

  附:2014年各村新增流转农村承包土地面积目标任务表

  村(社区)

  新增流转土地面积(亩)

  村(社区)

  新增流转土地面积(亩)

  坞家

  220

  建昌

  250

  直里

  110

  天湖

  220

  直溪

  180

  迪庄

  160

  汀湘

  300

  井庄

  160

  西溪

  200

  新河

  300

  王甲

  260

  吕坵

  240

  溪滨

  240

  巨村

  160

  合计

  3000

  十、畜牧、防疫工作

  (一)对春、夏、秋三大突击防疫工作,落实工作措施,组建防疫小分队逐村逐户防疫的,应防密度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得40分。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深埋”的原则,组织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到人的村,得40分。

  (三)切实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户投入品使用(兽药、添加剂、饲料使用)的监管,确保本村畜禽生产质量安全的村,得20分。

  (四)附加考核:本村度发展一个畜牧业转型升级或争取市级以上项目的畜禽类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加20分。

  十一、水利、防汛抗旱工作

  (一)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各村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做好青苗补偿、施工便道和地方矛盾的协调,得20分。

  (二)防汛防旱。按照镇防汛防旱责任分工落实好防守人员和备足年度村级防汛物资储备,得10分。

  (三)河道河塘清於。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河道、河塘清於任务并落实管护人员,得10分。

  (四)圩堤管护。2014年全镇千亩以上圩堤推行全面管护,其中被列为达标地段20公里的圩堤为标准管护。按常州市圩堤标准管护要求,一般圩堤的迎水坡、背水坡、顶面实行无种植,落实圩堤管护专管人员,得40分。

  (五)河道管护。主要河道落实专人管护,每季度验收合格,得10分。

  (六)完成农业水费。在11月20日前完成农业水利工程水费,得10分。

  十二、规划、建设、交通及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

  (一)坚持“一书两证”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划审批各类建设,全年无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无证建房、占道圈围墙得20分,每出现一例违章建设扣10分,最高倒扣不超过40分。

  (二)及时调解好本村建房纠纷,无越级上访、无矛盾上访得20分,不及时调解矛盾,上交处理或越级上访的有一例扣10分,倒扣不超过40分。

  (三)做好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交通桥改造协调工作得10分。

  (四)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最高得分为50分。(倒扣分按市城管局、农工办考核计算)。

  十三、土地管理工作

  (一)坚持以证管地的原则,全年无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现象,无违规用地的村得25分,有一例违规现象扣10分。

  (二)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必须做到先申请,组织察看论证,再备案审批后施工得25分,每发现一例违反审批程序的扣10分。

  (三)积极开展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调处好土地信访矛盾,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汇报违法用地行为的得25分,出现一例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汇报违法用地行为的扣10分,如产生严重后果的扣25分。

  (四)严格按照市政府与镇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的要求,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牌、桩等设施,无破坏基本农田现象的(如挖塘、建坟、挖沙、取土、栽树等破坏土地耕作层的行为)得25分,有一例扣10分。

  (五)附加分

  积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开展农田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每个项目能顺利实施,并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村得20分,未实施项目的村不得分,项目实施不到位,超过实施总面积10%的村不得分。

  十四、计划生育工作

  (一)全年计划生育率(含流动人口)达100%得35分,出现一例违法多生一孩扣10分,出现一例早育扣5分,扣完为止。(按人口的户籍考核)

  (二)年内综合避孕率达95%以上,其中期内长效避孕率达80%以上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三)结婚、怀孕、生育信息及时上报准确率达100%,措施落实信息准确率达100%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四)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知情选择率达98%以上,知识普及率、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得10分,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

  (五)孕前健康检查覆盖率100%,其中优生知识知晓率100%,孕前自查率达95%以上,孕前检查参检率达85%以上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六)按规定时间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得5分,未按时发放扣5分。

  (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随访率达95%以上,流入育龄妇女要领取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领证、验证率达100%,随访服务率达100%得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八)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开展计生议事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村内有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的得5分,没有的扣5分。

  (九)积极打造村级人口文化园和村级世代服务站(室)品牌建设,并每月上报一条计生信息,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上报信息的得5分,未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扣5分,未每月上报信息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十)实行违法生育追溯制度,凡属瞒报、漏报的违法生育,一律列入发现年份考核。

  附加考核:

  1、有创新项目被上级认可的加5分。

  2、为市电台、市电视台提供素材或年内新建一个生育关怀基地的加5分。

  3、接受金坛市计生局检查的加5分,接受常州市及以上计生部门检查的加10分。

  4、被金坛市及以上计生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妇女主任)的加5分。

  5、年内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室的(含争创群众自治村居)加5分。

  十五、民政工作

  (一)救灾救济、低保工作(10分)

  1、认真落实五保供养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发放手续规范,达不到不得分。(2分)

  2、做好低保调查核实工作,严格掌握低保标准,杜绝“人情低保”,及时上报低保各项材料,达不到不得分。(4分)

  3、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将救灾物品、捐款及时发放到灾民或特困户手中,确保灾民生活和做好灾区群众稳定工作,否则不得分。(2分)

  4、积极配合镇民政办搞好各项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表格,否则不得分。(2分)

  (二)村委会建设(20分)

  1、村务公开及时,并做好记录和保存好原始公开材料。(5分)

  2、村委会会议记录齐全,特别是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必须按要求记录到位。(5分)

  3、认真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时完成6类代办服务记录1,党员服务记录;2,公共事业服务记录;3,文明建设服务记录;4,民事调解记录;5,劳动保障服务记录;6,证照代办服务记录,完成得(6分),少一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4、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并装订成册。(4分)

  (三)殡葬管理(30分)

  1、提高入墓率,发现新骨灰盒未存放到公墓而乱埋乱葬的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20分)

  2、积极做好平坟还田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突击队,公告标语张贴到位,召开好党员、队长殡葬工作动员大会,发现一个坟头减1分,发现一块墓碑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四)老龄工作(5分)

  1、村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并有各种规章制度。(1分)

  2、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1分)

  3、做好年度的杂志征订工作。(得3分)

  (五)电脑福利彩票销售(10分)

  加大电脑福利彩票和刮刮乐彩票销售的宣传力度,每村(含村民)至少购买刮刮乐彩票1千元,完不成不得分,每超1千元加1分。

  (六)慈善捐款(10分)

  按时完成镇下达的慈善捐款数额,完不成不得分,每超1千元加1分。

  (七)残疾人工作(5分)

  1、健全残协组织。(1分)

  2、按新模式建立社区康复台账。(3分)

  3、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得1分)

  (八)各类工作的配合协调(10分)

  积极做好各村低保、五保、重残、优抚、救助等矛盾协调工作得(5分),按时上报各类材料,准时参加会议得(5分):不主动协调、不主动配合的,有一次扣1分,会议迟到一次,材料迟报一天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十六、统计工作

  (一)统计基础工作(20分)

  1、各村必须有一名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得10分。无《统计上岗证》,不得分。

  2、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纸质报表,做到填报范围完整,指标数值准确,数据逻辑合理,字迹清楚规范,加盖公章,签章完备,得10分。缺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一套表网上直报工作(30分)

  协助所在村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的及时性。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得30分。迟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不报或拒报者,按《统计法》有关条例从严处罚。

  (三)电子台账工作(10分)

  1、及时登记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历史台账和各类进度台账,得5分。不建立不得分。

  2、电子台账数据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得5分。不一致情况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四)经济普查工作(30分)

  根据市镇经济普查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得30分,迟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不配合,影响全镇普查进度,扣30分。

  (五)其它相关工作(10分)

  1、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得5分。不配合不得分。

  2、确保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得5分。不完成不得分,有数据质量问题扣2分。

  十七、人武工作

  (一)高标准按要求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完成镇下达征兵任务得50分。

  (二)按时完成民兵预备役整组工作,积极落实人员完成下达的军事训练任务得25分。

  (三)积极配合上级参加抢险救灾、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和活动,努力配合完成中心工作得25分。

  十八、综治、司法、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

  (一)健全信访网络,各村要有一名专兼职信访人员。(2分)

  (二)确保实现四无村,全年实现无进京上访、无去省、市、镇上访,无历史遗留信访,无因信访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引发不良事件。(6分)

  (三)认真办理信访件,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必须认真查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年结案率达100%。(8分)

  (四)认真做好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少一次或没有实行“零”报告的,每次扣0.5分。(6分)

  (五)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落实好信访日接待制度,严禁不接访、推诿、甚至不处理现象。(6分)

  (六)做好辖区内人民调解、社矫对象、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宣传及民主法制建设。(10分)

  (七)重点人员(法轮功、吸毒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上报材料及时。(7分)

  (八)社会管理、平安创建工作要有工作计划,制度健全,经费保障,台账规范,村、社区夜间24小时有专人巡逻,不发生一起八类刑事案件。(25分)

  (九)做好流动人口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制度健全、台账规范、开展活动。(10分)

  (十)技防村建设,达到市综治委规定的技防村标准并能正常运转。(10分)

  (十一)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按标准配备到位。(10分)

  (十二)年内各村必须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确保三室(综治办、警务室、调解室)齐全且分开,并配齐治保、民调人员。(10分)

  加、扣分项目

  1、获常州市、江苏省、国家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

  2、为本镇、金坛、常州、省级提供推广现场或经验交流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30分。

  3、被金坛、常州、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有一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4、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30分。

  5、被上级检查或考核扣分的,按上级扣分的同等值扣分。

 

                                                                                                                                     中共直溪镇委员会

                                                                                                                                         201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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