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组建“金坛市直溪镇妇女儿童公益促进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成立“金坛市直溪镇妇女儿童公益促进会”。
望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协会成立后,要严格遵循协会的《章程》约定,加强规范化和各项管理,积极开展业务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