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4]9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吴 寅
副组长:陈 云、薛金华
成 员:曹志荣、戴卫忠、钱 炜、杨年庆、尹虹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薛金华
副主任:王作海
成 员:诸葛玮琳、王新燕、靳一兵、吴 强、史海娃、钱雪莲、虞 晖、陈为民、王鑫、林丽丽、王洁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3.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4.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5.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6.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