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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4-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环党组〔2014〕3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4-02-28 公开日期 2014-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坛环党组〔2014〕3号

  为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4]9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吴 寅

  副组长:陈 云、薛金华  

  成 员:曹志荣、戴卫忠、钱 炜、杨年庆、尹虹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薛金华

  副主任:王作海

  成 员:诸葛玮琳、王新燕、靳一兵、吴 强、史海娃、钱雪莲、虞 晖、陈为民、王鑫、林丽丽、王洁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3.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4.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5.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6.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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