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国·金坛”门户网站和“金坛质量信息网”上查看。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金坛市西环二路33号,邮编:213200,电话:0519-82350718,传真:0519-82350669,电子信箱:jintanju@czqts.gov.cn。
一、概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金坛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成立了以李晶阳局长任组长的常州市金坛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13年度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定了《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制定金坛质监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政府网站公开55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1条;机构概况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9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网络公开质监信息。通过“中国·金坛”政府网站和“金坛质量信息网”搭建信息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二是方便信息查阅。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结合“世界计量日”和“质量月”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质监信息。四是积极探索公开方式。在行政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阳光执法、开门审案”的工作制度,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将“开门审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扩大“开门审案”的社会影响力。同时,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明晰、程序完整、说理充分,在执法的同时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收到1条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计行政复议1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法规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加快,与社会和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继续及时、准确公布质监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的动态。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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