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做好2014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而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0日—6月30日。
三、 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3、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4、教材费及考试辅导费用计410元/人。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属地原则,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属镇区统计站(科)报名,由镇区统计站(科)把报名材料及费用统一交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822321、82362656。
201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