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2014年金坛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全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一、统计督查
1、督查内容:
(1)镇区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源头数据质量。
(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2、督查形式:今年是我市开展统计督查工作第三轮的第三年,根据常州市统计局督查规定:实行上下联动,以地方统计局为主,常州市统计局在每个辖市区各抽一个镇(街道、开发园区)的督查模式。
3、督查单位:金城镇、直溪镇、朱林镇,其中:朱林镇为常州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督查。
二、统计监审
1、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根据《常州市统计监审工作》的要求,由局法制科会同有关业务科室统一计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
2、监审的单位及时间
(1)2014年全市统计监审单位名单,见附表。
(2)监审时间:2014年6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监审内容
1、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和省、市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问题。
2、工业、投资、贸易、劳动工资统计、农村住户调查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
3、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三、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重点检查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
2、检查内容:企业统计资料上报、统计人员配备及其持证上岗、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
围绕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弄虚作假、拒绝配合普查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下半年配合省及常州市统计局做好我市经济普查源头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各专业科室要把统计监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对待,做到统一计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协调行动、规范操作。在统计监审中宣传依法统计、沟通工作关系、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的目的。在监审中要充分发挥镇区统计人员的作用,做到“全员执法”、“全员普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严重弄虚作假、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领导失职和失察等违法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通报和曝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201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