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深化法制宣传,强化检查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统计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统计法制建设水平,为确保全市统计工作“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提高统计公信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条例》学习,深化统计法制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江苏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在全市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在《今日金坛》、金坛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城区户外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城乡集镇村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条例》公告等开展广泛宣传;向部门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和联网直报单位法人及其统计人员送《条例》进行宣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基层、进企业进行统计业务辅导与调研宣传《条例》。
2、部署专题学习。将《条例》学习纳入局、站(科)全体统计人员的学习内容,2014年全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以全局会议、各专业调查业务培训会、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宣传学习《条例》。
3、组织新增联网直报单位,尤其是服务业单位统计人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有关内容,以此达到做好统计工作是企业统计人员应尽的义务。
4、开展“送《条例》上门”活动。在5月—9月期间,组织局各专业的同志,对全市所有联网直报单位,开展“送《条例》上门”活动,做到每个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条例》人手一册。
5、组织在线学习。根据常州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依托省局统计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及时组织市、镇区统计人员在线学习《条例》。
二、规范统计行为,强化统计监督检查
1、开展统计监审。以查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有计划开展统计监审。同时,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把法制宣传贯穿到统计监审过程中,做到既执法又普法,既检查又指导。
2、强化统计督查。2014年是我市开展统计督查工作第三轮的第三年,按照常州市统计局督查计划的要求,今年将对金城镇、直溪镇及朱林镇,就统计规范化建设、源头数据质量和联网直报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3、组织专项检查。配合局各专业科室开展统计专项检查工作,以确保全市统计工作有顺开展,重点是服务业统计和贸易统计工作,主要任务是“查机构、建台账、见人员、报数据”。
4、加强行政指导。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制度,把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
三、着力培训指导,提升统计检查能力
1、加强《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新颁布的《江苏省统计条例》,加强统计调查对象义务告知办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
2、开展法制培训。周密组织局、站(科)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我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全局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为契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四、着眼工作创新,推进统计代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创办民间统计调查。民间统计调查是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这在政府统计史上前所未有。对此我局将从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今年我市力争创办一家民间统计调查组织。
2、积极配合常州市统计局。试行《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做好相关平台建设、统计失信行为分类管理等工作。
201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