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改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委、常州、金坛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现就市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评泛滥问题。出台《金坛市公安局精简会议文件五项措施(试行)》,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陪会领导,优化会议形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遵循“发文规格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不得越级行文,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考评活动,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绩效考评工作统一归口至市局考核办,坚持下考一级,各机关警种部门不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对派出所工作开展考评、考核或排序,确有必要在综合考评中增加指标的,须报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牵头领导:马建春、韩云峰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政治处
整改时间:2014年10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二)深入整治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协调机制。政治处负责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职务的职数核定和超职数配备、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的清理工作,以及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办理虚报冒领空饷的缴库手续,指导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牵头领导:马建春、韩云峰
责任部门:政治处(牵头)、办公室
整改时间:2014年12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三)深入整治“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和行政审批效能不够简化”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和基层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实行审批流程再优化,开展对诚信民营企业的信用服务,确保审批环节精简、时限压缩、审批快速。继续推动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接、放、管”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牵头领导:市局党委成员
责任部门:督察大队(牵头)、纪委、政治处、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公室
整改时间:2014年12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四)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节约型机关。在治理公款送礼方面,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在治理公款吃喝问题方面,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公款吃喝,以及在高档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公款购买烟花爆竹、年货,切实纠正和制止公款寄送贺年卡,以及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实物等奢侈浪费现象。
牵头领导:马建春、宋秀芳
责任部门:纪委(牵头)、督察大队、办公室
整改时间:2014年12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五)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党员民警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和制止在执法管理服务中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完善《行政问责办法》,出台《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民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公安民警廉洁自律意识,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建立党纪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巡察,定期分析执行党纪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牵头领导:宋秀芳
责任部门:纪委(牵头)、督察大队
整改时间:2014年12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六)深入整治信访积案问题。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对案情复杂、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积案,上提一级办理;对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统筹督办,把化解信访积案的过程及效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
牵头领导:市局党委成员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牵头)
整改时间:2014年10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七)深入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巩固公车配备超标整治、办公用房清理调整专项整治成果,定期组织“回头看”和督查执行情况。继续查处超标超编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根据中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整治盲目攀比、贪大求洋、举债修建富丽堂皇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等;继续清理各级公安机关党员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以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领导:马建春、宋秀芳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纪委、督察大队
整改时间:2014年12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八)深入整治违规支出“三公”经费问题。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牵头领导:马建春、宋秀芳、韩云峰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纪委、政治处
整改时间:2014年12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二、实施步骤
市局“八个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按照开展一次教育、组织一次排查、推动一次大改、完善一套机制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治行动开展。具体分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认真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9月上旬)。牵头局领导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八个专项整治行动”所涉及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逐项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逐一制定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由牵头部门于9月15日前报市局“活动办”。
(二)切实落实整改、全面深入推进(9月底前)。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按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于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
(三)组织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12月底前)。10月起,市局办公室、政治处、纪委、法制大队分别牵头责任单位,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群众评议、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督查情况报市局“活动办”,并及时通报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市局主要领导是市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委成员对分管部门专项整治负督促指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部门和单位对应。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与责任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政治处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先进典型,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边整边改。各单位在认真排查梳理需要整治问题的同时,要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同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治一项好一项,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要进一步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正风肃纪,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随时跟进,难点问题集中会诊,整治情况定期通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四)强化工作统筹。要将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常州、金坛市委有关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反恐维稳工作结合起来,与打造民生警务升级版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金坛公安事业新发展。
金坛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