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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14年度春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910X/2014-0002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4〕46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4-04-01 公开日期 2014-04-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4年度春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4年度春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决定
坛公局〔2014〕46号

  2014年3月17日至3月28日,市局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转作风、提效能、塑形象,倾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实战化职业警队”培训班。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力、措施到位,为春训取得良好成绩创造了必要条件。全体参训民警充分发扬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精神,抓学习转思维、抓训练强素质、抓管理促养成、严纪律转作风,有效提升了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达到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的春训效果。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4名个人优秀排长称号,颁发证书

  佘罗灯、徐爱俊、宋胜利、王保友

  二、授予下列6名个人优秀班长称号,颁发证书

  许翼、肖焕云、蒋云宏、冯恺、丁利强、刘德忠

  三、授予下列19名个人优秀学员称号,颁发证书

  尹志刚、庄潮松、陈嘉翔、沙 洋、吴鑫郁、黄 斐、戴 懿

  吴 昊、魏 豪、刘 超(女)、李颖俊(女)、汤 勇、欧 杨

  周 杨、王 帆、吴小城、张 岩、李罗忠、荆小军

  四、给予训练队孔海军、马锁平、黎爱华、王志清、王晓红、蔡林华、王梦兰、戴 振各通报表扬一次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金坛市公安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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