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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36/2014-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经信﹝2014﹞40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14-08-22 公开日期 2014-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坛经信﹝2014﹞40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95号)和《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常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97号)精神,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坛政办发﹝2014﹞95号)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决定从今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消除重大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电网企业、地方发热电企业等电力企业。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中旬,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经信局。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7月中下旬,市经信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下旬,市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上旬,省、常州市安委会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地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此次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网、政府监督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1)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组织机构建立、保障机制建设和保障方案、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电网企业电力保障供应措施和有序用电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报备情况;电网优化调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安排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情况,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电情况,设备可靠性管理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情况,企业执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规范标准》,落实技防、物防和人防各项措施情况,预防外力破坏事件管理情况。(2)电力行业防汛防台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情况;防汛防台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等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情况,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施工营房驻地防汛情况。(3)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工作;检查电力企业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控制大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电力企业工控PLC设备漏洞排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市经信局成立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诸葛林局长任组长,游诸林副局长、邵杰飞副局长任副组长,电力能源科科长、电力行政执法办主任为成员。各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企业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南京青奥会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经信局将与配合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全方位地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做到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单位,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加强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于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企业内部开辟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专栏,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检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五)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深入车间、班组、工位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以及互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将组织市领导带队的工作督查组,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分别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经信局电力能源科(联系人:韩国华;电话(传真):82827345;电子邮箱:jthgh2008@163.com)。 

 

金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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