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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水利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索引号 014139070/2016-0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4]2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4-03-05 公开日期 2016-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水利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金坛市水利局机关科室(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坛水字[2014]29号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城防处、设计室、水投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坛政办发〔2010〕130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金坛市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学习;

  2.负责水利网站、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及保密、节能工作,扎口电子政务管理,联系协调12345投诉件受理;

  3.负责目标管理、站所考核、信息报送、水利年鉴、史志编纂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文印、印信、报刊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主要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总结的起草工作;

  6.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商工作;

  7.负责局机关周、月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月度计划、工作进度、“三重一大”、争取资金等情况的汇总、编报;

  8.负责局机关物资采购、后勤及日常事务;

  9.其它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组织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

  2.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等工作;

  3.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术工人考核升级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双拥、扶贫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

  7.负责党员、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统计年报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老龄委相关工作;

  9.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变更工作;

  10.其它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1.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信访结案工作;

  4.负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软环境建设、效能监察及党务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检查工作;

  6.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7.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及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8.负责对局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9.其它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1.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

  2.负责财务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4.负责、指导统计工作;

  5.负责各级水利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6.指导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7.负责水利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其他相关工作。

  五、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办公室)

  1.组织拟定农田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3.组织、指导圩堤达标建设、丘陵山区塘坝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工作;

  4.指导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配套工程的建设;

  5.指导节水灌溉、机电排灌、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

  6.组织指导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整治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8.组织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9.其它相关工作。

  六、基本建设科(规划计划科)

  1.负责指导全市水利规划和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2.组织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

  3.组织编制防洪规划、水系规划等综合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参与制定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规划,参与制定流域(区域)水利规划,负责镇(区)边界水利规划协调,参与市际水利规划协调;

  5.负责相关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和核转审批;

  6.负责相关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报批、项目招投标工作;

  7.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组织审核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人员资格,贯彻执行水利建设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定额;

  9.负责水利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10.组织、指导水利科技研究、引进、成果推广及对外技术交流、协作;

  11.其它相关工作。

  七、工程管理科、河道湖泊管理所

  1.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3.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4.拟定重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办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核;

  6.负责河道、湖泊、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等管理工作;

  7.协助查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违章;

  8.依法征收河道行政事业性规费;

  9.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

  10.其它相关工作。

  八、行政服务科、水政管理科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2.组织拟订地方综合性水利政策,指导水利政策研讨工作。负责水利地方性、政府规范性文件适用问题的答复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局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征收事项的动态管理及行政权力事项统计工作;

  5.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6.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及法制监督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7.承担本部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8.其它相关工作

  九、水政监察大队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

  2.查处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调处相关水事纠纷;

  3.组织涉水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4.参与水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具体事务;

  5.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6.其它相关工作。

  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防汛防旱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和命令;

  3.制订本地区防御洪涝、台风和干旱等方案,以及减灾预案,实施防洪、排涝、抗旱调度;

  4.制订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调用及防汛抗旱资金、物资的分配工作;

  5.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负责度汛应急工程、水毁工程修复和行洪障碍清除工作;

  6.掌握汛情、旱情、雨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指导全市水文测报工作,及时发布水情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公报,组织开展水旱灾害评估;

  8.编制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9.组织市域范围内涉水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评审工作;

  10.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其它相关工作。

  十一、水政水资源管理所、水费管理所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职能;

  2.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4.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组织拟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

  6.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组织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7.按规定权限承办取水行政许可、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的审核工作;

  8.组织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地面沉降的监测,进行地下水的调查评价。提供本市水质、水量信息;

  9.负责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10.检查指导基层水管单位水费征收工作;

  11.负责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创建相关工作;

  12.其它相关工作。

  十二、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1.负责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统一管理与调度运行;

  2.负责城区主要河道防洪除涝和调水工作;

  3.负责城市防洪工程的维修、养护、检查、观测和控制运用;

  4.负责市抗排队的设备管理和维护,完成上级安排的突击性排涝、抗旱任务;

  5.其它相关工作。

  十三、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

  1.承担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工作;

  2.承担水利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3.开展相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

  4.为水利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5.其他相关工作

  十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2.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

  3.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

  4.水利产业项目开发;

  5.水利旅游开发;

  6.房地产开发;

  7.其它相关工作。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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