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编制的《薛埠镇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收悉。经市防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预案》,请你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使《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请你单位在汛期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协助薛埠镇政府落实好水库防汛责任制、抢险队伍并备足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批复。
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