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水人〔2014〕1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安〔2013〕9号)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安全保稳定,安全保效益,安全保发展的意识,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2014年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金坛市水利局组织和协调,基层各站所、城防处、设计室、圣通公司各单位组织实施。
四、活动主题
突出主题,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紧紧围绕“强化意识红线,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张旗鼓进行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自身特点,可以采取文艺汇演、有奖竞猜、流动安全电影等各种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开展“执法大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一步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养成执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要特别注重特殊工种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安全技能的培训;充分利用网站、博客、微信、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车载视频等各类媒体,进行大范围、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开展多部门到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咨询活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送政策、送文化、送服务,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起不可逾越的安全生产“红线”。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安排,既要丰富多彩,又要贴近生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握层面,注重实效,要让广大职工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能够普遍接受安全教育。
五、重点活动
(一)5月30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日至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集中开展水利行业企业负责人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要以近年来分管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资料,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四)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市水利局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起不可逾越的安全生产“红线”。
(五)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市水利局以及各下属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活动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市水利局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省厅、市水利局将在5月下旬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并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列为重要检查项目。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报送局防办。
联系人:曹云杰
电 话:82822305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