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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申请对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进行市级验收的报告
索引号 014139070/2014-0003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4〕63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4-05-05 公开日期 2014-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对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进行市级验收的报告
 
关于申请对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进行市级验收的报告
坛水字〔2014〕63号

  2011年11月,金坛市财政局、水利局上报《关于上报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的报告》(坛水字〔2011〕126号),常州市财政局、水利局以《关于对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常水农〔2011〕45号)》立项批复。批准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内容为:实施高标准农田3300亩,衬砌、维修沟渠120.5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250座,新建、改造灌排泵站108座;新建、改造涵洞14座。

  2014年4月30日,由金坛市水利局、财政局在金坛主持召开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县级年度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人员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档案资料,听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工作报告,听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后,认为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已完成了批准的建设任务,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质量合格,投资控制较好,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合理,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试运行情况良好。通过县级年度验收。

  根据省厅关于重点县项目的验收规定,现申请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市级年度验收。

  附件: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县级年度验收鉴定书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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