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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市2014年度指前镇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9070/2014-000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4〕60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4-04-29 公开日期 2014-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坛市2014年度指前镇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金坛市2014年度指前镇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坛水字〔2014〕60号

  你镇《关于报送“金坛市指前镇2014年度圩堤达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指政发〔2014〕33号)文收悉。根据金坛市政府办《金坛市千亩以上圩区圩堤达标建设意见》(坛政办发〔2013〕40号)和《关于加快做好圩堤达标工程建设的意见》(坛政办发〔2014〕3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你镇所报实施方案的内容。你镇2014年度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分布在大庆圩、旭青圩、芦溪圩等三个圩区,计划实施圩堤加固长度16.45公里。其中:大庆圩圩堤加固长度7.7公里;旭青圩圩堤加固长度4.8公里;芦溪圩圩堤加固长度3.95公里。

  2.原则同意工程总投资908.45万元。市政府对圩堤达标建设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目标考核,奖补标准办法参照“坛政办发〔2014〕39号”文执行。涉及土源、征地、占地、青苗、拆迁及其它地方矛盾协调费用由你镇承担。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必须按照市财政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3.圩堤达标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制、群众义务监督员制和竣工验收制。希你镇加强工程建设领导,科学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同时,要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金坛市2014年度指前镇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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