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我局水利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督查领导小组,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陈荣斌
成员:姚锁洪 孙志龙 陆悦
二、监督内容
(一)重点工作
各科室、站(所)上报的重点工作。
(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1.对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
2.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3.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时间节点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或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5.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相关科室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指导帮助基层水利站(所)解决存在问题,受理与工程相关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督查方式
(一)重点督办:对各科室每月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办工作。
(二)日常督查: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督查与上级检查、工程进度及重要工作安排有机结合,采取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并通报。
(三)会同督查:适时聘请审计、财政、检察、纪委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处及施工单位资金管理、进度、质量等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责任与考评
(一)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拖沓推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查结果作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的重要依据。通过督查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做好宣传报道。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结果作为局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由局督查领导小组提请局党委研究处理,按规定进行效能和行政问责。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及实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创建情况,填写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年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于每年3月15日前上报。
(二)机关各科室按照月度重点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建立周报制度(见附件2),于每周一上报。
(三)对已组建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处,依据工作完成情况、时间进度,做好相关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局监察室上报工程进度表(见附件3)。
电子邮箱:jtsljcs@163.com 联系人:孙亦文
联系电话:82877076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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