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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4-0001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委字〔2014〕10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4-03-11 公开日期 2014-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的通知
 
关于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的通知
坛水委字〔2014〕10号

  根据中央和省、常州、金坛市委要求,为有效推进本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向各支部(总支)、基层站所派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成员

   局党员领导担任督导员,每人督导l-2个支部或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联系时间

  自2014年2月至9月底前教育实践活动结束。

  三、联系方式

  主要采取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督促指导、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等多种方式。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中央、省委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督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部署。

  (二)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三)围绕“四风”问题,听取党员干部及职工对局、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四)全程指导督导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指导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指导、检查学习教育情况,督促中层干部提交学习体会。

  3.指导开展调研,查看中层干部调研记录。

  4.指导听取意见,查看听取意见情况,督促及时整改。

  5.指导查摆问题,帮助剖析根源,对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指导制定改进措施。

  6.指导开展谈心活动。

  7.指导并出席民主生活会,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检查民主生活会通报情况。

  8.指导整改落实,检查整改方案,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9.指导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督导员要经常深入督导点督促指导联系教育实践活动。

  2.各联系点单位应积极配合督导员做好资料收集和情况记录,及时反馈给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支部(总支)、站所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以实际行动,推进、深化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附件:水利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联系点

  中共金坛市水利局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水利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联系点

   

  

  序号

  局领导

  党支部(总支)

  水利站所

  备注

  1

  刘海明

  圣通公司党总支

  儒林水利站

 

  2

  钱为民

  机关第二党支部

  指前水利站

 

  3

  陈荣斌

  机关第一党支部

  尧塘水利站

 

  4

  朱网富

  城防处党支部

  金城水利站

 

  5

  刘海祥

  设计室党支部

  开发区水利站

 

  6

  张建成

  3个水库管理所

  薛埠水利站

 

  7

  王卫国

  通灵公司党支部

  朱林水利站

 

  8

  姚锁洪

  老干部党支部

  直溪水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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