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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4-0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4〕61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4-10-28 公开日期 2014-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试行)》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4〕61号

  现将《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金坛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28日 

 

 

  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将各项节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结合交通运输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勤俭办公办会

  1、精简会议。提倡少开会,倡导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协调会、现场督查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    

  2、勤俭办会。一律不组织群众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3、节俭办公。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加快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及保密、存档以及确实需要纸质媒介流转等情况外,一律通过办公平台、QQ群等电子信息平台流转文件及信息,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刷。

  4、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一般耗材的添置,须先填写采购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杜绝公物私用。

  5、用好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

  6、节约用电。做到出门随手关灯,关空调,杜绝“长明灯”等能耗空放现象,办公场所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当,符合节能规定。

  7、节约用纸。打复印前要认真校对文稿,提倡先预览后打印、先预试后复印,坚持双面用纸,避免废打和单面打复印。

  8、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机关大院内的植物花卉要节水浇灌。

  二、精简公务接待

  1、局办公室扎口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工作。

  2、机关各科室接到公函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到达具体时间、来访目的和活动内容,是否安排用餐,由分管局领导确定,通知办公室安排,特殊情况,不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与相关科室协商明确接待规模、接待标准、行程安排、陪同人员等事宜。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需局主要领导参加接待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安排;由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接待的,在局办公室确定行程安排后,由对口科室负责安排落实。

  3、基本做到“同城不吃请”,对省厅、常州市局等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来检查或调研工作,无特殊情况原则安排在单位食堂用餐,杜绝工作日午间饮酒、私客公请行为。

  4、来宾需住宿的,在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来宾原则上在住宿饭店或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提供一次工作餐,但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三、严格财务管理

  1、外出学习培训提倡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减少现金支付、预借等行为。严格按照《金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标准就餐、住宿、乘坐交通工具。

  2、规范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财务报销,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财政支出预决算。

  四、加强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和局财务科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机关实行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上级已有或新出台明文规定的,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此前发布的规定、意见,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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