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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4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4-0004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字〔2014〕4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4-07-14 发布日期 2014-07-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4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坛教字〔2014〕43号

  军事训练是高中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现根据《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以确保军事训练工作安全和质量。

  一、受训对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高一年级新生。

  二、受训时间:从8月23日起,每期一周(具体受训时间见下表)。

  

  序号

  受训时间

  学校名称

  1

  8月23日—8月29日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

  2

  8月31日—9月7日

  金坛市第一中学

  3

  10月5日—10月12日

  金坛市第四中学

  4

  10月18日—10月24日

  金沙中学

  5

  10月26日—11月1日

  中等专业学校

  11月2日—11月8日

  三、具体要求:

  1.各校要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军训工作方案,将军训方案在学校校园网公布;要加强参加军训师生的思想和纪律教育,明确军训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对国防教育、素质教育的认识,要将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要对受训学生精心编班,每校要有校级领导带队,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有一名校级领导在花山国防训练中心蹲点值班,并安排部分教师协助工作(其中包括 1名校医)。

  2.各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军训前,制订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做一次摸底调查和审核;要对不适合军训的学生应劝其停训(未参加军训的学生该项学分可用社会实践活动替代)。军训中,要注意避开高温,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前和下午3点半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或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室外训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军训的宣传工作。要认真制作军训宣传网页,主题要突出、特色要鲜明、制作要精良,能全面反映学校的军训工作及军训生活。市教育局将把网页制作作为今年评选先进的主要条件。军训中,各校要每天出版一期军训简报,军训简报要图文并茂,能真实反映师生的军训生活。军训后,各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军训结束后一周内,各校将军训材料(军训方案、军训简报、军训总结、应急预案等)整理并装订成册后交市教育局教育科(2)朱生群处。并发一份电子邮件至jtzsq@163.com。同时,各校在安排军训前,应主动与国训中心联系,落实好军训各项工作,并将本校军训方案和应急预案交国训中心。

  4.市教育局将依据《常州市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考核标准》对各校军事训练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未能按《大纲》要求进行军事训练和不按要求进行考评学校予以批评。

  5.学生军训经费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收取,严禁搭车收费。

  金坛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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