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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引导、带动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金坛中专、实验幼儿园、国训中心、启智学校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金坛市以上(含金坛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青年教师(已获得常州市、金坛市 “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3.业务精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诚信友善,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同事,善于协作,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不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各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如不具备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2.各校在推荐“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时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上报人选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3.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择优选出15名作为候选人。
4.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对15名候选人进行考察。
5.评选工作小组依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对候选人考察等情况,推荐10名作为“十佳青年教师”正式人选并予以公示,最后上报市政府审批、表彰。
6.各中小学在推荐候选人时要认真填写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word格式、A4页面设置),表内主要事迹300字左右,同时附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学校组织稿件),文稿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1日前上报市教育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jtjyghbgs@163.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奖励办法
1.由金坛市人民政府对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2.推荐进入考察程序的15名候选人中,未能当选“十佳青年教师”的另外5名候选人,由市政府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附件:1.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金坛市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教育工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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