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根据教体结合的工作实际,以“创建特色,全面育人”为指导,有效促进全市各学校开展体育锻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6年周期全市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全市各中小学。
二、申报类别:分竞技类和校本类。竞技类特色学校必须拥有1个或2个体育运动项目,且已成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校本类特色学校必须是地方传统项目或校本课程建设项目,且已成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竞技类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校本类包括跳绳、空竹、高跷、舞龙舞狮、体育舞蹈、飞镖、轮滑、秋千、风筝、踢毽子等)
三、申报时间:
各校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金坛市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市教育局教育科(2),同时将申报表和申请报告书打包后发送到jtzsq@163.com,邮件主题为“×××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申报材料”。联系人:朱生群; 联系电话:82822554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金坛市体育特色学校考评标准》,自行申报;
2.常州市级或以上级的特色学校,按同等要求申报金坛市级特色学校;
3.申报体育特色学校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教育局成立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命名,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予命名;
4.体育特色学校评估每三年为一周期,每一周期最后一年11月份开始下一周期的申报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检查评估小组采用对书面材料集中评估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一周期结束未继续申报的学校则自动放弃。
5.各校要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金坛市体育特色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学校的年终考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的;
(2)不能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国家数据库的;
(4)竞技类体育特色学校未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比赛的;
(5)各级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或比赛成绩连续下降的。
(6)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业余训练和比赛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附件:1.金坛市体育特色学校考评标准
2.金坛市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和申请报告书
金坛市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附件:
004号文件附件1.doc
附件:
004号文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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