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教育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由安全监督科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安全工作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相关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建议等。
4.安全工作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5.安全工作例会要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6.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安全监督科履行请假手续。
金坛市教育局
201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