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特编制金坛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金坛”网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金坛市水利局联系。(地址:金坛市市场路59号,邮编:213200,电话:82822486)
一、概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使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明确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金坛市水利局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