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委2013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推进及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化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主任任组长,分管信息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副主任任组员,确定委办公室作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委监察室作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的责任部门。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委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方式,以及在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我委按目录内容要求对2013年的规划计划方面的2项政府信息、业务工作方面的10项政府信息进行了网上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委接受了16起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按流程办理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并且实行零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我委有1起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没有。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