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3号
(总第20号)
金坛市2011-2013年度人防经费筹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金坛市审计局对金坛市民防局2011-2013年度人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民防局为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防方针政策,拟定地方人防规划和组织实施地方人防计划;依法筹集人防经费;负责组织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平时人防工事的开发利用等。
(二)人防基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1-2013年民防局共筹集人防基金7285.03万元。其中:易地建设费7207.25万元、平战结合收入48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9.78万元、补助收入10万元。
2011-2013年民防局共支出人防基金1138.66万元。其中:经费支出986.66万元(事业机构支出105万、组织指挥支出136.69万元、工程维护支出151.25万元、通信警报支出87.86万元、宣传教育支出143.34万元、其他支出362.5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52万元。
截止2013年末,账面滚存结余1.46亿元,与2011年期初结余8453.7万元相比,人防基金3年内净增值6146.3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1-2013正值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高速发展期,民防局抓住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机遇期,坚持依法配建、依法收费、开源节流的原则,使我市人防事业收入与投入进入快速发展期。民防局三年共征收人防基金7285.03万元;3年内投入151.25万元进行工程维护、投入136.69万元组织指挥、投入87.86万元完善通信警报系统、投入143.34万元宣传人防教育。截止2013年底共有人防工程70处,依法建设防空防灾及应急避难场所68处、建筑面积34.40万m2。通过对人防警报网络建设、民防进社区、组织疏散演练和专业队伍的组建提升了城市应急救援和防护能力。审计认为,民防局2011-2013年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通过制定了9项管理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使收费、资产、财务等各项管理逐步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具体实施不到位,有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财务票据管理、资产管理不尽规范,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存在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提出的建议
(一)加强人防经费的收支管理。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建议民防局理清现行财政体制下市级人防经费的业务支出范围和行政负担界限,使人防事业专项经费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强人防工程及数据、资料的管理。一要对我市的民防工程、人防设施逐项登记台账,设立备查薄,以便加强管理。二要加强在建和竣工民防工程、人防设施的电子数据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人防经费的征收管理力度,要加强人防经费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降低非政策性减免缓交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人防办应采取有力措施、区分下列不同情况,予以征缴:一是尽快成立专门机构,组织执法检查,对于缓交的部分要严格期限及时清收;二是对欠收的易地建设费,应加大力度积极清收;三是对少计和减免的易地建设费,应首先做好应征指标的重新计算工作,将少计和减免的易地建设费分解到相关的项目和单位,为下一步的清缴工作打下基础。四是对工程使用的车位数量要定期复核。最后民防局应完善操作规程,消除人为操作的空间。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审计发现民防局与规划局存在数据不共享、收费不同步的的情况。两者的工程项目明细不一致,存在规划建筑面积与民防局缴费面积不一致等情况。审计建议住建、规划、民防等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建立数据链路,使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加强联系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用,减少人工输入,避免产生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