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决定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工作,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月28日前报送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
未详事宜请与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联系。联系电话:82322905,地址:金坛市北环东路96号,邮编:213200
特此通知。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