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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4-000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4〕14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4-10-14 公开日期 2014-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4〕14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28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人口调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六普”以来,我市人口发展呈现新的变化,通过大规模的人口抽查,深入分析研究人口发展前景,有利于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对推动全市城镇化建设发展、统筹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被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内容为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调查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助、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次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被抽中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依法开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调查资料。

  (三)落实调查经费。开展此次调查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部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落实好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资料,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金坛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

  金坛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春洪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新生  市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

  巫政强 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崔旺洪 市发改委副主任

  贺国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萍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徐忠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吴 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聂卫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杨金南 市住建委副主任

  吕 品 市文广体局副局长

  史悦平 省统计局金坛调查局局长 

  钱志坤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邓奋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史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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