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门、急诊处方质量,促进临床合理和安全用药,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及药剂科在坚持每月、每季度对门、急诊分别随机抽取2天处方进行点评的基础上,为减少抽查处方带有的偶然性、随机性,覆盖面不广等,药剂科将以往点评的不合格处方进行汇总和分析,设计了《门急诊处方干预单》和《门急诊处方点评单》,将不合格情况主要分为处方书写不合格、用药不合理两种情况,并从二季度起要求门急诊药师加强对医师处方干预,点评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具体步骤是:药师在审方发药时针对发现不合格内容,在《门急诊处方干预单》相应内容上打“√”,退回要求医师修改,如果医师不愿修改或出现超常处方,由该点评药师填写《门急诊处方点评单》,定提交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分析,如果分析确实有问题处方,再由药剂科提交院处方点评专家组讨论后决定,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药剂科在每季度对门急诊处方抽查点评时,同时考核门急诊审方药师的漏审率。
通过二季度执行,医院门急诊的药占比、平均处方金额以及处方不合格率都有较大幅度下降。通过该种方式点评一方面能强化药物应用管理,规范了医师处方行为,另一方面也促进药师要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发挥药师职能,同时推动了药师发药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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