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市局人社事业发展计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突出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大力推进人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人社事业新发展。
一、2013年人社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坚持做实民生、做优服务、做强特色,不断完善功能,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51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4308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5818人,创业培训1539人,扶持创业923人,创业带动就业2594人。河滨社区创成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指前镇、直溪镇创成省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全市就业创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1。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积极应对求职人员流动性加快的形势,采取电话核实户籍、主动与常州辖区内劳动就业部门联系的手段,方便求职人员异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6527本,其中新增城镇失业人员2080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共举办日常交流集市61次,服务进场企业3000次,服务进场求职人员2万余名。
2、失业动态监测持续加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切实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春节期间,电话随访15家监测单位,监测企业返岗率87%左右,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居多的光伏企业代表返岗率略低,为77%左右。监测企业用工情况相对稳定。开展2013年企业人才需求和用工需求调查,共收集有效调查报表183份,充分掌握了各大产业中企业对人才和人力的需求。
3。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发挥良好。制定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关于适当延长大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的通知》等新政策,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362人,发放失业金1590万元。
4.创业引导进一步深入。依托我市两个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将创业培训班办进社区,办到行政村。宣扬大学生创业典型,从近五年内我市创业成立的大学生中,筛选出陈学谦等10名大学生,组成创业竞赛团队,代表我市参加常州大学生创业竞赛,展示了大学生创业风采。
5。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以“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开展了企业培训需求调查和摸底,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采用内联企业、外聘教师、点面对接、共同协作的方式,为我市港华燃气西气东输工程公司、金坛建润建安公司等企业,聘请高等教育专家,深入到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联合市总工会、建校连续2次送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到金坛建筑企业在北京、天津的工地,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全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5个班次13021人。开展企业技能内部评价,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不断扩大。共有9081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7335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2人(常州市技术能手)破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
6。服务企业用工多点对接。为了帮助企业用足工,用好工,在动态掌握全市企业用工情况的基础上,多次组织招工小组前往陕西汉中、甘肃庆阳等地的人社部门和职业学校,开展劳务对接和校企合作洽谈活动,与宁强县人社局、庆阳西峰人民政府劳务办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10月,受陕西汉中人社部门的邀请,组织我市沃尔核材等多家企业参加了陕西汉中2013年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引进了部分人才。
(二)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
紧密联系我市城镇化发展进程,统筹谋划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切实提升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社保需求。全市企业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和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98%以上,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1。社保扩面征缴难中有进。继续完善行政推进和依法征缴相结合的举措,扎实开展社保扩面缴征工作。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全年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三大保险分别净增参保5414人、6710人、3100人,工伤和生育保险与企业养老同步扩面。社保覆盖面得到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9。9万人,续缴费8。39万人。开展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示范项目建设。把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确保当年新增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
2.社保政策进一步完善。积极稳妥做好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与市卫生部门一起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医保基金付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反复测算、数次讨论,对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3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付费,其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不同分类,实行按服务单元和床日费用相结合的标准进行结算付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因园区建设和集镇建设征收土地造成的失地农民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均耕地不足0。1亩失地农民进保障的会议纪要精神([2013]2)号,广泛宣传,严格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了保障层次。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在去年出台《人事代理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断保人员转移政策,畅通转移渠道,切实打消中断人员参保顾虑。
3。社保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组织开展企业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579元。从1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历次征地农民生活补贴调整为230元/月。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转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层次。免费为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进行“两癌”普查,普查人数达39000多名。大力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6000多人,接受2007年前纳入社会化管理人员档案1681份,其中老档案292份。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社保待遇。
4。社保基金管理不断加强。积极开展社保基金清欠工作。对单位欠缴情况进行了常态化筛选清理,制定还款计划书和欠缴企业情况说明表,对重点欠费企业进行清欠监督,依法征收滞纳金,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清欠50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1。9%。召开了2013年社会保险稽核会议,已稽查离退休人员26500人,书面稽核企业701家。稽核小组深入镇(区)企业开展社会保险实地稽核。
(三)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继续大力实施“金沙英才”计划。加大各类人才申报与引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育进程,优化我市人才结构,壮大人才队伍。全年全市引进各类人才总量5250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287人、海外人才84人,领军型人才(项目)35个。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348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7335人,新增高技能人才867人。
1。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制订出台了《金坛市关于落实<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坛创新创业。目前我市郭蔚、赵晓斌已取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国外智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2。人才计划申报成果颇丰。全年组织163个人才项目申报“龙城英才计划”第四、第五批,组织7家单位申报省“双创计划”,2家申报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常州达沃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周文华博士人入选2013年省“双创计划”,常州顺泽环保设备有公司刘巍博士等4人入选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推荐常州津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宪顺博士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盛利维尔盛荣生成功入选省第十批“六大人才高峰”,将获得省财政资助5万元。
3。高层次人才引进量质齐升。通过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大引进资助范围和激励力度,调动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的积极性,我市高层次人才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双提高。全年共引进高层次人才287名,其中,实质性引进59名(博士4名、硕士55名),全年发放人才开发专项资金340。88万元。
4。人才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设站单位负责人和拟申报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常州市的培训班,提升设站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家设站企业)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规范了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在培养人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中盐公司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盛利维尔也经省人厅审核、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5。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加快。创新职称评审政策。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理工类毕业生可进行职称入职初定,缩短了本科以上理工类毕业生职称认定时间。开通了海归人才职称申报直通车。构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体系,对113名农电公司一线技术人员进行了员级和助理级职称认定,满足供电部门专业技术职称需求,对满足条件的我市企业机械、电子信息工程领域人员可以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
6。人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联合市财政局开展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共发现9家企业17名高层次人才未按照规定在企业服务满5年,追回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近57万元,维护了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另外,做好前两批创业企业创业资金的发放工作。共拨付“龙城英才计划”第一、第二批13家创业企业创业资助资金1752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上水平
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核和教育培训,稳慎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目前,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100%,岗位设置信息入库率100%。
1。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全市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2588人,确定优秀等次500人,优秀比例为19。31%;称职等次为2010人,占考核人数的77。67%;不称职5人,不定等次73人。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64人(含大学生村官143人),确定优秀等次1713人,优秀比例为16。2%;合格等次8569人,占考核人数的81。1%;不合格1人,不定等次281人。
2。认真做好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公务员招考工作。共有18家单位招考公务员41名,已全部报到上班。以“凡进必考”为前提,以“为用而考”为目的,研究探索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紧缺人才招聘的考试内容设计,改革完善面试内容和方式,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效用和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上半年,对卫生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含金坛市中等专业学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和监督;下半年组织了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48人的网上报名、1171人笔试、223人面试、80人体检,录用工作在11月底全部结束。全年共录用了240人。
3。继续做好公务员的转任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全年共有16个机关单位56人进行了缺位竞争上岗,并通过了我局的审核。
4。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人员聘用信息和岗位设置信息入库工作。我市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保持百分之百。今年5月,我市根据常州市局的统一要求,购买了常州人事管理软件,对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干部进行了培训,并对全市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信息和岗位设置信息入库工作进行了部署。截止9月底,我市已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录入常州人事管理系统。今后将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进行数据库的更新和完善。
5.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我市所有事业单位先后分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三批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已经全部审批结束,整体工作有序进行。
6。按照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公务员收入及工龄情况进行测算,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和公务员津贴补贴归并方案正在设定之中。
(五)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和谐
坚持劳资共赢的理念,把握以调为主的原则,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12月底,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2户,劳动监察立案165件,已结案160件,结案率97%;劳动仲裁受理案件839件,结案823件,结案率98%,其中调解案件占73。9%。受理工伤认定2047件,认定2009件。共办理退休、定期生活费、一次性养老金等人数合计4180人。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更加健全。在市、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委之间协作办案、良性互动的格局。1月份开始,联合市工会、司法等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展开了拉网式排查,摸清情况,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组建调解组织(联系点)建设,形成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格局,推动解决中小非公企业的主要劳资纠纷问题,为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设立企业联系点157家。
2。劳动人事仲裁调诉对接更加紧密。初步建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切实减轻当前仲裁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带来的调解压力。联合市人民法院举行裁审联席会议,对法律适用及统一裁审标准等问题进行讨论,促使仲裁院和法院裁审统一,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同时,注重与市总工会、企业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做好说服和调解工作,发挥各方作用。对疑难案件和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安排三方共同审理,确保三方仲裁员都能参与具体办案工作。
3。处置突发劳动保障事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停止生产经营用人单位社保户信息核实联系”制度。对新发生的停止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劳动监察在介入处理相关劳动关系纠纷时,一旦确认其无法继续承担缴费能力后,第一时间书面填报《联系单》通报给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及时与地税局进行确认并停止上传下月的社保缴费信息,确保参保企业职工社保权益。完善与公安部门联动对接机制,明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综合执法中队为劳动监察机构向公安部门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对接机构,专门负责案件的调查、移送、侦办、审查批捕等工作,同时建立部门定期例会工作制度,大力提高欠薪逃匿案件查处的主动性与处置的成功率。与市法院诉调中心协作,以市法院制作的司法调解确认书形式明确欠薪企业兑付剩余工资的时间和金额,如果经营人逾期不付,职工便以司法调解确认书直接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创新群体性欠薪事件处置新模式。
4。劳动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更大。年初,在全市开展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对欠薪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察。共检查用人单位124家,涉及劳动者5228名,其中发现8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在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均在春节前全部支付了职工工资,共170多万元。同时针对建筑领域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领域,开通劳动监察受理查处的绿色通道,提高处理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效能。共处理12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突发性案件,涉及1400多人,解决拖欠工资896。33万元。在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在解决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法受到常州督查组的充分肯定。10-11月,开展清理“双欠”工作专项行动。共对608户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排查发现拖欠1—2个月工资的企业87户,拖欠3个月12户。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立案查处群体性欠薪案件18起,处置因欠薪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9起,涉及职工1156人,责令企业实际支付工资387万元,经济补偿金21。8万元,并将5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5。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典型带动效应更强。为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发展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劳动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局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我市部分依法用工、诚信经营,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较好的26家单位,推荐申报评选“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4月份常州市局公布了评选名单,我市兴荣美乐等6家入选“诚信示范企业”、华茂金昇等19家入选为诚信企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共有诚信示范企业9家,诚信企业34家。这些诚信企业,在本行业和当地企业中发挥了较好的带动效应。
6。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覆盖面更广。借助《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机会,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执行。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2%,劳动合同备案9万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334份。
7。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维稳工作更实。切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化解种种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今年我市对军转干部安置继续实行“双考”安置。全市共接收11名军转干部,全部选岗到机关公务员岗位。1名随调家属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费、慰问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共计约800多万元。安定了情绪,维护了稳定。
(六)人社业务经办能力全面加强
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进化进程,结合现有条件,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努力满足城乡群众对人社工作的需求。
1。打造标准化平台。对全市15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平台建设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找出平台建设的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建设重点。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金坛市镇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加强了镇、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联动,提升我局“村村通”工程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了我局“金保工程”业务系统,为提升经办能力奠定了软硬件基础。目前五大保险、三类数据联网数据上传率100%,人员基础信息库入库率100%,12333人工服务接通率93。2%。精心组织社保卡发放工作,预计年底前发卡5万张。社保卡成功发放后,将有效提升人社工作信息化水平。
2。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不出村”服务工作,实现经办一站式服务。在薛埠镇开展试点,目前该镇5个片区的村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安装了“便民通”设备,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流程简化下沉梳理,为业务下放到镇、村平台办理做好准备。另外,还对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和能力。
3。同步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全年行政复议案件9件,结果均是维持;行政诉讼案件17件,处理结果是原告撤诉3件,维持8件,未审结6件。未有改判和败诉。阳光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良好。23项网上权力事项与“金保工程”做了“接口”。当天的经办的业务都能做到当天上传到阳光权力平台,未发生明显差错。预计全年上网260万件。严格按照《仲裁办案规则》组织庭审活动。仲裁文书中附加所适用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全面提高仲裁文书的质量。劳动监察大队推行全程说理,提高执法效能。在常州市人社局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的说理式文书制作受到常州市局的肯定,并获得“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卷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4。组织开展能力建设2+1工程(两提一促:提升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把评价器推广到镇劳服所,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标准化服务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对全局经办业务进行了梳理,最终有96项业务下沉镇村二级平台办理,大大方便了基层参保群众,同时也减轻了市人社窗口的工作压力,推进了我市“15分钟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圈”建设。社保业务档案管理顺利通过上级的达标验收,并充分认可档案中心统一管理档案的做法。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档案深受省检查组好评。同时,全局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委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定。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
二、2014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引领,突出服务发展,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就业创业政策体制、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劳动关系机制探索步伐,全面加强两高人才引育、信息化支撑、举报投诉维权、人力资源市场调节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为建设“常金一体,强基进位”创新业、立新功。
(一)集聚人才,促进用工,全力服务企业之需
1。建立对接服务机制。一是利用政府招才引智合作平台,建立人才与企业、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我市在清华、扬大等高校人才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企业与高校的对接服务机制。三是积极应对利步瑞、晨风等服装传统产业面临的用工荒,建立企业与省外技校的对接服务机制,有效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2。加大政策指导力度。一是发挥市人力资源HR经理联盟作用,开设季度课堂,为企业提供人事管理、社保新政等方面的宣讲辅导。二是在100家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推行服务上门,为企业提供劳动监察、争议仲裁方面的政策宣传指导。三是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企业在人才引进、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第一时间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四是梳理涉企人社政策,形成政策指南汇编,发放到全市企业,方便企业了解与享受政策。
3。加快实有人才培育。一是开展全市现有人力资源情况特别是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投产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数据库,摸清家底,实行动态管理,为企业和重点招商项目落地生产提供快捷服务。二是继续我市建筑、化工类企业开展职称评审。帮助他们提升资质和发展壮大,为企业转型升级赢得先机。三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降低单位用工数量,提高人力资源效益。
4。优化企业用人环境。一是鼓励企业对高层次双创人才采取政策倾斜,以股权激励、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等办法拴心留人。二是及时落实领军型人才项目落户企业的扶持和配套资金,用保姆式服务助推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三是积极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和引智工作站,推动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落地开花,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引导企业规范合法用工,坚持双赢理念和首违不罚原则,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调解,形成招得进、留得住的良好环境。
(二)促进就业,完善社保,着力夯实民生之本
1。以实名制登记为突破,强化困难人群就业帮扶措施。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困难人群就业。着重做好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实现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二是强化人力资源市场调节作用。继续向全市企业单位推出免费进场招聘服务。创新招聘工作新模式,开设“就业直通车”绿色通道,成立了“金坛市人力资源微博服务厅”和“金坛市找工作就业服务QQ群”。三是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大力推进江苏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创业典型,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2。以社保卡发行为契机,提升社保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大社保卡发行力度,明年发卡达40万张,率先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同时,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社保业务网卡无缝对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和社保业务智能化办理。二是积极探索完善社保制度。着力依法推进企业“五险合一”征缴,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过渡衔接工作。将大病保险引入商业经办模式,提高医保大病救助标准。坚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征缴办法,做到权益和义务的公平对等。三是优化社保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已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周期免费体检率达100%。继续按上级要求提高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力维护和谐之基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在职轮训,着重提升公务员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中层干部任职审核,指导并参与有关部门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完善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2。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协办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科学分类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种事业单位,年内重点进行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二是严肃人事考试考风考纪,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面试考官除单位主考官外全部异地外请,逐步实行面试社会监督员制度,确保考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实践适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方法,重点支持教育、卫生部门引进优秀教师和医疗卫技人才。三是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考试考核选岗的安置办法,研究探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的有效途径。
3。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常州市相关政策,合理调控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补贴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量,规范人员岗位、薪级、绩效工资管理。三是完善企业宏观调控机制,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工资共决的新机制,促进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四是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四)固本强基,创新争优,倾力打造队伍之魂
1。践行“三个服务”。一是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个服务”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充实“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四个不出村”的惠民措施。三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努力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成为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型部门。
2。开展三个活动。一是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二开展人社文化打造活动。深化员工核心价值观,提炼全局核心文化,以先进文化激励人心,促进发展。组织机关道德讲堂,完善“SYB”医患保和“社保方舟”服务品牌,提升文化软实力,扩大影响力。三是开展“中国梦•我的梦3n化碟”活动。(1)完善自我。以评优评先为抓手,做最好的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体验精彩人生;(2)服务他人。乐于换位思考,开展星级服务竞赛,实现快捷、便捷、人性化的最佳服务;(3)奉献社会。善于总结,善于分享,开展特色工作和宣传报道汇集展示和评比,指导和推动工作,以每个人n次小的精彩叠加,蝶化成我市“常金一体、强基进位”跨越发展的大精彩,助推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3。创新“三项制度”。一是业务经办下沉制度。结合社保卡发行使用,进一步梳理“金保工程”经办业务,研究确定下沉镇村二级平台办理业务,方便办事群众,为建设“十五分钟社保公共服务圈”开展积极探索。二是内部暗访督查制度。根据上级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服务科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暗访督查组,对全局机关科室、服务窗口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暗访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局务会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市纪委查获的处理方式执行。三是裁前约见企业负责人制度。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日益增多的态势,实行在仲裁裁决前约见企业负责人制度,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运用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说明,保障双方诉权,实现程序和实体正义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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