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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筹备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908/2014-0005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民字〔2014〕113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4-10-17 公开日期 2014-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筹备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批复
 
关于同意筹备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批复
坛民字〔2014〕113号

  你们关于筹备“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筹备“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望你们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请速到市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的有关手续。同时在“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筹备设立期间,不得以“金坛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名义开展筹备设立以外的活动。                             

  金坛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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