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潘一凡同志任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免去徐锁芳同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一凡同志市民政局财务科副科长、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