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设立“金坛市坤凤公益基金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非公募基金会设立条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金坛市坤凤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
希你们登记后,要依据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按照依法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基金会的年检,为促进我市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金坛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2日